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可持续保护水生资源
《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条例于 2008 年由欧盟委员会 (EC) 通过,并于 2010 年 1 月生效。该条例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全欧洲 (EU) 的系统,以防止和消除 IUU 捕捞的渔业产品进口到欧盟市场。
IUU捕鱼是一种威胁
欧盟委员会表示,IUU捕鱼活动是指船只未经许可,或虽获得许可但违反渔业法规,为获取比按照可持续渔业规定进行的捕鱼更大的利润而进行的捕鱼活动。
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是对水资源和海洋生物多样性维护和保护的最大威胁,对全球环境和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据估计,IUU捕捞活动占全球年海产品总产量的近20%。由于缺乏控制机制和可追溯性解决方案,大多数IUU捕捞活动发生在发展中国家。
欧盟是全球最大的海产品进口市场(约200亿欧元),也是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海产品的潜在市场。因此,欧盟委员会出台了IUU法规,以防止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产品进入欧盟,展现其对国际社会的责任。因此,进口到欧盟的海产品必须持有捕捞证书。

渔船所在国主管当局必须证明船上捕捞的渔业产品符合渔业资源管理和养护的法律和国际法规的规定。该证明由主管当局签发,适用于所有加工或未加工的产品。
此外,对于仍在进行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的国家,欧盟委员会将发出“黄牌”警告,要求其根据建议采取措施改进和纠正。如果情况没有改善,则将被发出“红牌”惩罚,即禁止向欧盟出口海产品。
黄卡国家出口到欧盟的海产品将受到100%的管控,进口时间长、成本高。同时,由于欧盟公布了这份名单,该国在全球大多数市场的形象也会受到影响。
综上所述,凡未经登记的渔船,无证捕捞,或者违反所在国或区域管理组织法律关于资源保护的规定、国际法规定在所有海域进行捕捞,或者不向所在国或区域管理组织主管部门报告或者谎报捕捞行为,均属于IUU捕捞。
《渔业法》规定

与越南法律相比,具体根据2017年《渔业法》第60条第1款规定,非法开发行为包括:无许可证开发水生资源;在禁止开发区、禁止开发期内开发水生资源;开发和运输禁止的水生资源;开发小于规定尺寸的水生物种;使用禁用的捕捞方法和渔具;非法开发濒危、珍贵、稀有水生物种名录上的水生物种;在区域、国家和其他领土渔业管理组织管理的海域非法开发水生资源;开发水生资源超过每种产量、在错误的区域开发或超过许可证规定的期限;隐瞒、伪造或销毁违反水生资源开发和保护规定的证据;阻挠、反对有关人员检查、监督水产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定的执行情况;运送、协助被认定为非法捕捞的船只,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不按规定配备、配备不足或者不操作通讯设备和航行监控设备。
此外,还有以下行为:未按规定持有食品安全合格设施证书;暂时进口、再出口、暂时出口、再进口、转移、过境越南水产品、源自非法捕捞的水产品;未记录、记录不全、不正确,未提交捕捞日志,未按规定报告;使用无国籍或非成员国渔船在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管理权限内的国际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使用渔船在不属于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管理权限的国际水域不符合水资源开发和保护规定的水产品。
因此,从法律上讲,《渔业法》完全符合欧洲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的标准。
保护水生资源问题迫在眉睫,因为渔业发展确实不可持续。根据海洋研究所的调查,2000年至2005年期间,越南海域的海洋储量约为482万吨,允许开采能力约为每年210万至240万吨。
然而,据调查,2016-2020年期间,越南海洋水产品储量仅为395万吨,比2011-2015年期间下降9.5%,比2000-2005年期间下降22.1%,其中底层水产品储量下降速度更快。与此同时,2020年已开发产量达380万吨,超过允许开发产量的60%。
上述后果造成了新的后果,那就是渔民的开发效率不断下降。据统计,1985年全国平均船载渔船每艘渔船的开发产量为1.1吨,而到2019年仅为0.26吨/艘。
义安省也不例外,1989年每艘渔船的平均产量为0.83吨,而到2021年仅为0.289吨/渔船。
可以说,近期渔业产量的增加是由于开发程度的提高(船只数量、捕捞能力的提升)。这导致渔民收入下降。而这正是非法捕捞(IUU)的根本原因之一。
另外,虽然我们已经完成了所有法律要求,并且决心很大,但在实践中,过去也存在很多不足,因此相比菲律宾和泰国,欧洲向我们发出“黄牌”的时间更长。
义安省重视水产资源保护
义安省海岸线长82公里,拥有5个入海口。该省位于北部湾入海口,渔业较为发达,是北部省份中规模最大的渔业省份之一。目前,全省共有渔船3614艘。截至2023年10月18日,需登记的渔船(船长最长6米及以上)数量为2717艘,其中已登记的渔船2470艘(占比90.91%)。
截至2023年10月18日,全省渔业从业人员将超过16,660人,其中远洋渔业从业人员8,408人,远洋渔业从业人员3,109人,沿海渔业从业人员5,143人。
全省每年开发各类海产品约20万吨。
近年来,乂安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对水产资源保护工作给予了大力指导。已出台多项措施,如支持渔民安装船舶设备(航次监测、鱼探仪、远程无线电等),支持渔船改组、转业等,并加强了登记、检查、渔业监察等方面的管理。
然而,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例如:产量超过允许的开采能力、开采生产力降低、非法开采、开采日志不正确、未注册的小船……特别是让渔民从捕鱼转为其他职业以减轻压力的问题。

为保护水产资源,促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同时推动欧盟“黄牌”的解除,需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 进一步加强面向全体渔民和各级干部的宣传工作,使其认识到保护水资源和打击非法捕捞(IUU)活动对渔民长远生计、生活和收入的重要性。这必须被视为一项源于内部迫切需要的任务,而不仅仅是为了消除欧盟“黄牌”警告。
- 密切渔业监管、边防、海警、渔港、地方当局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持续改进管理措施,并制定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的解决方案。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在航次监测、捕捞日志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对典型案件进行查处,起到震慑作用,树立典型示范作用。
——彻底解决未登记小型船舶数量(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无航行设备船舶数量(主要集中在修理船舶群)。
- 尽早应用信息技术,实现渔业日志数字化(目前正在部分省份进行试点),并追踪水产品来源,方便渔民出海作业。特别是,应用信息技术,实现全国渔港管理互联互通,首先是渔船停靠义安省的省份,以及渔船停靠义安省的省份。
- 要尽快出台支持渔民的政策,特别是支持渔民从渔业转业,在禁捕季节为渔民提供支持,为渔民提供职业培训(捕捞、养殖、加工、服务、工业、信息技术应用……),支持劳务输出……
- 继续推动将水生资源开发与保护结合起来的解决方案。特别是,计划立即落实政府总理于2024年4月9日颁布的第389号决定,该决定题为“批准2021-2030年水生资源保护与开发规划(展望2050年)”。该决定必须重点关注规划的一贯理念:减少开发,发展海水养殖,保护海洋资源!
开发和保护水产资源,以透明、有效、可持续和负责任的方式发展渔业,是我们当前紧迫而长期的任务。渔业为国家乃至义安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诸多贡献,然而,监管力度不够,效率和可持续性仍然较低。
胡伯伯教导说:我们的银色大海是人民的!当人民真正拥有了所有权,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这片海洋就一定能得到保护,渔场也一定能以透明、负责任、可持续和有效的方式得到开发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