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至少缩短40%的行政手续处理时间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主管部门精简和简化其管理权限内的规章制度和行政程序,确保处理行政程序的时间与现行规定相比至少减少40%......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刚刚签署并下发文件,要求省级各部门主任、省级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集中落实一系列关键任务和解决方案,减少行政手续(AP),改善商业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因此,各机关、单位和地方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
主动、同步组织大力、同步落实省委常委会2025年2月27日第1729-TB/TU号通知关于2025年义安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方案实施计划的任务和措施;省人民委员会2025年2月28日第136/KH-UBND号计划关于按照政府关于各部门、领域、地方增长目标的第25/NQ-CP号决议实施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计划,确保2025年国家增长目标达到8%以上;省人民委员会2025年2月28日第137/KH-UBND号计划关于落实政府2025年1月8日第02/NQ-CP号决议关于2025年改善经营环境、提高国家竞争力的关键任务和措施。
以更大力度、更大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有效改善营商环境。
各省、各部门、各行业:
- 重点审查并建议主管部门减少和简化其管理权限内的规章制度和行政程序(包括区级和公社级行政程序)涉及投资、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确保减缩短至少40%时间处理 TTHC与现行法规相比,至少 30% 的业务费用(合规成本);推荐消除30%不必要的业务条件将审查结果于规定日期前报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汇总。2025 年 4 月 10 日;
- 审查管理权限内的行政程序,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下放权力、授权相关机关、单位,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行政手续办理效率,按照中央和省的指示,为投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审查结果报告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4月15日之前;
-继续研究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布行政程序和属于本省管理权限的行政程序清单;全面公布内部行政程序,并研究简化,确保实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2025年2月10日第892/UBND-KSTT号批示关于继续就公布本省内部行政程序提出建议的目标和要求。
省各厅、直属部门,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
——严格落实电子环境下企业相关文件接收和行政手续办理工作,确保顺畅、连续、高效;负责检查、督促和密切督促文件处理、检索进度,对处理缓慢的文件追究责任;各部门、地方要密切配合,主动清理文件和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对超出权限范围的困难和障碍及时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
-新成立和改组后的专门机关继续按照省人民委员会2025年03月06日第1617/UBND-KSTT号批示要求,在改组精简机构的同时,落实对人民和企业的行政程序,确保工作稳定、连续、顺畅、高效,不间断;
-实行流程化,缩短办理时间对于程序记录组,为了根据政府下达的目标,实现2025年全省GRDP增长10.5%的目标:
+ 科学技术部:研究部署VNPT-IOffice文件管理和操作系统的补充文件《绿色溪流》各单位可根据优先级机制选择文件和工作记录的级别,缩短处理时间,确保不拖延或逾期。在截止日期前完成2025 年 4 月 2 日;
+机关、单位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要严格确定级别。《绿色溪流》对交办文件按照优先处理机制重点抓紧办理程序;
+ 优先程序文件组包括:
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文件:规划、投资、场地清理、投资政策审批与调整,公共投资资金许可、审批、调整、拨付及招标文件,土地拍卖、土地划拨,大型投资项目施工许可证;特别是重点项目:从宜山(清化)到库阿罗(义安)km7-km76段的沿海公路,通往仁梅和梅山乡(祥阳县)的交通路线,连接7C国道与胡志明路和48E国道、新奇县的公路;7号国道升级扩建项目;库阿罗深水港建设项目;荣市-清水高速公路项目;荣市国际机场升级扩建项目;东南经济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集群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中北部高科技林业区投资项目;度假旅游投资项目......

与出口、物流和国际贸易相关的文件:文件、通关程序、国际货运;支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贸易促进和出口发展政策的机制和政策;投资于连接物流服务和仓库的交通基础设施,为大规模出口提供服务,支持出口企业……;
与高素质人才和创新相关的文件,包括:专家和高技能工人来我省工作的许可;研发中心的审批、许可、核准程序;专利、版权等的登记;
相关文件:发展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电子政务的程序;电信、智能交通、高科技交通……;
工贸部:密切监测和跟踪形势发展,主动采取适当、及时的管理方案和措施,确保汽油和石油稳定供应,提供足够的电力,满足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需要,避免出现短缺或中断的情况。
及时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严格执行政纪政令,大力转变作风作风;以高度的责任感,主动按照职责、任务和权限做好工作,坚决杜绝推卸责任、逃避责任的情况发生;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滋扰、滋扰、腐败和消极行为,巩固和加强人民群众、企业和投资者的信任;
设立、恢复开通机构、单位热线电话号码并公布广泛在大众媒体、义安报、省广播电视台、省/部门/行业/地方电子信息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听取群众、企业、投资者对行政法规、机关、单位公务员、公务员在执行行政程序中出台的行政行为的意见和建议。2025年4月2日前完成;
- 接收并及时彻底解决在主管部门处理或指导范围内的任何反馈意见或建议,并在48小时内处理完毕,转交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和答复。同时,在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机关或单位电子信息页面等公开透明地公布处理结果,以便人民、企业和投资者监督。
同步部署强有力的突破性解决方案,发展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和高素质人力资源:
坚决、同步、有效落实落实中央政治局2024年12月22日关于在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中取得突破的第57-NQ/TW号决议、政府2025年1月9日关于落实第57-NQ/TW号决议行动计划的第03/NQ-CP号决议、国会关于试行若干特殊机制和政策以在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中取得突破的第193/2025/QH15号决议以及省委、省人民委员会的各项计划和方案的具体计划和方案;
继续推动实施06/CP项目,实现各部门、各地方数据共享,推动国家全面数字化转型,打造以科技、数据、数字技术和创新为基础的经济增长动力。
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省人民委员会监督、督促落实本批示所赋予的任务;
每月向省人民委员会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报告履行任务的结果,并公布按规定迟延办理行政手续的个人和组织名单。
要求各厅局长、省级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认真落实上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