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刑罚执行规定的青少年,将缓刑改判为有期徒刑
(Baonghean.vn)—— 义禄县警察局刚刚逮捕了阮文英明,因为他未能按照规定履行缓刑期间的义务。
2022年3月15日,宜禄县警察局表示,该部门暂时拘留居住于宜禄县福寿乡的阮文英明(2001年出生),以执行宜禄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监禁判决的决定。
据此,越南雄原县人民法院判处阮文英明12个月监禁。缓刑2020 年 2 月,因交易违禁物品(烟花)被捕。
缓刑执行期间,阮文英明多次不服从宜禄县福寿乡人民委员会的传唤,多次逃离原地,受过多次审查、警告,但仍未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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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阮文英明 (Nguyen Van Anh Minh) 被捕。照片:洪玉 |
当义禄县警察局对被告人阮文英明进行核实时,家人代表和地方当局告知他们,不清楚被告人阮文英明去了哪里以及做了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县警察局刑事执行局随即向宜禄县人民法院发出文件,要求将阮文英明的刑罚由缓刑改为监禁。
2022年2月11日,宜禄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判处阮文英明有期徒刑12个月。
经过5天的搜捕、伏击,宜禄县公安局刑事执行队主持并配合福寿乡公安局,在阮文英明刚到当地时就成功将其抓获,同时将犯罪嫌疑人阮文英明押解至宜禄县公安局拘留所。
阮文英明被强制监禁,对那些无视法律、违反社会服刑义务的人起到了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