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国会代表:制定具体规定以避免医疗检查和治疗中技术滥用

清维-潘厚 May 26, 2022 20:45

(Baonghean.vn)- 越南国会乂安省代表团副团长、代表泰氏安忠建议,修订后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法》应增加对医疗检查和治疗技术使用的规定,避免滥用,从而减少患者的时间、程序和费用,并减少健康保险基金的支出。

在5月26日下午的讨论会上,《医疗卫生法修正案(草案)》相关内容得到了国会代表的广泛意见。

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成贵同志主持了由北江省、庆和省、乂安省代表参加的第11小组的讨论。

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乂安省人民议会主席、国会乂安省代表团团长——泰成贵同志主持第11组讨论。图:潘厚

国会义安省代表团副团长、代表泰氏安忠(Thai Thi An Chung)在评论该法律草案时表示,该法律内容并未提及预防医疗活动。然而,该法律草案中有许多与预防医疗活动相关的条款,因此建议不纳入预防医疗活动的相关条款。

此外,在颁布《医疗诊疗法》(修正案)的同时,还需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尽快制定一部疾病预防保健法。这是因为疾病预防问题备受关注,同时也要确保与《医疗诊疗法》(修正案)保持一致。“如果我们在疾病预防上花费一盾,就能减少三盾的治疗费用。” 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说道。

越南国会义安省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Thai Thi An Chung)代表发表讲话。图片:潘浩(Phan Hau)

泰氏安忠代表也高度赞同《医疗检查法(修正案)》草案中新增的内容,即授权国家医学委员会组织医学检查、颁发和吊销个人医生执业执照。

“国家医学委员会于2020年成立,并已颁布了其运作条例。因此,我看到政府在执业执照发放方面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这位女代表说道,并补充说,这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确保了在个人医疗检查、治疗和行医方面与卫生部的国家管理部门保持独立,并使其分离。

泰氏安忠代表也赞同在当前进一步放权下放的背景下,将颁发和吊销私立医院和各部委所属医院经营许可证的权限下放给省卫生厅,但卫生部、国防部和公安部管理的医院除外。

不过,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对《医疗检查法(修正案)》草案中关于维持执业执照需缴纳费用的内容表示不同意,因为医务人员缺乏,而且最近可以看到这支队伍的贡献很大;而其他专业活动则不存在维持执业执照需缴纳费用的问题。

具体而言,该法律草案规定了当患者及其亲属不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接受医生咨询后不遵从医生的诊断和指示时,拒绝检查和治疗患者的情况。

草案中的上述条款引发了泰氏安忠议员的担忧,并建议修改,因为这涉及医德。宪法也肯定了公民接受医疗诊疗的权利;同时,医疗诊疗机构的内部规章制度和运营规章制度本质上是内部规章制度。该议员表示,如果患者或患者家属对医务人员的生命构成威胁,或侮辱医务人员的荣誉和尊严,可以拒绝诊疗。

国会乂安省代表团副团长还建议增加关于医疗检查和治疗技术使用的规定,在适用检测技术的情况下,以前的检测结果可以重复使用,以减少患者的时间、程序和成本,并减少健康保险基金的支出,因为现实中存在医疗检查和治疗技术滥用的情况,当患者从一家医疗机构转到另一家医疗机构时,仍然被要求重新进行以前进行的检测技术。

国会法律委员会常务委员黄明孝代表发言。摄影:潘厚

国会法律委员会常委代表黄明孝评论说:《医疗诊疗法修正案》草案的目标是以患者为中心,但尚未实现这一目标。

该代表分析,原因在于草案中没有明确规定一些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患者与诊疗人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说,草案没有明确规定接受诊疗人的权利。

黄明孝代表借鉴一些国家的经验,指出保障接受检查和治疗者的权利有很多因素,其中最重要的三个是:保护患者信息;处理检查和治疗者与被检查和治疗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护理责任和提供治疗方案。

国会外事委员会常务委员范富平代表就医疗诊疗语言规范发表意见。图片:范厚

不过,乂安代表团代表表示,该法律草案仅提及医疗检查和治疗过程中信息保障和信息提供相关的上述关系中的一些因素;但只提到权利,没有提到措施。

基于此分析,他恳切建议,对《医疗卫生法修正案(草案)》应加大投入,为就医群众提供更好的保障措施。

此外,乂安省国会代表还提及并评论了《医疗检查和治疗法》(修正案)的其他一些内容。

修改巡视法:区级巡视模式应废除还是保留?

26/05/2022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乂安国会代表:制定具体规定以避免医疗检查和治疗中技术滥用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