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代表:有充分依据向Metro和BigC征税
税务部门确认,在越南转移品牌时,将想方设法按照规定为Metro和BigC征税。
![]() |
税务总局大型企业税务管理司司长阮文锋先生讨论了税收政策。 |
税务稽查结果显示,近几年来,全国数百家外商投资企业(FDI)不断申报亏损、逃税,逃收逃退税款总额高达数千亿越南盾。
税务总局代表、大型企业税务管理司司长阮文锋先生就外商投资企业的逃税形式和追税措施进行了讨论。
PV:您能否介绍一下近期外商投资企业在越南经常采用哪些形式的逃税行为?
阮文锋先生:逃税和避税有两种形式。虽然范围不同,但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损害国家预算(NSNN)。其中,逃税是一种非法行为,即企业在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时已计入全额税款,但却没有向国家预算申报和缴纳,或者申报的税款少于实际征收的税款。这是一种公然的盗窃行为,必须受到谴责。
至于避税,虽然并非违法行为,但纳税人懂得利用法律漏洞,尽量减少应缴税款。企业可以通过选择投资来尽量减少纳税义务,这是一种合法的避税方式。越南正在呼吁投资,需要警惕来自避税天堂的国家。因为企业在本国已经获得了税收优惠,如果我们给予税收优惠,无形中就等于给他们加税,所以我们需要考虑投资者的来源地。
第三种形式是避税,企业充分利用了初始的投资激励政策,但过了这段时间,投资者就停止运营了。为投资者创造激励机制总是有明确的目标,如果投资者实现了这个目标,就说明投资者是真诚的。但相反,也有一些投资者在享受税收优惠后,立即解散,这是一种利用激励机制来享受税收优惠、逃避税收的行为,这是不文明的行为。
记者:Metro和BigC是否享受了越南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企业的税收政策将如何实施?
阮文锋先生:近期,我国零售领域出现了两家外商投资企业,分别是麦德龙(Metro)和BigC。然而,这些企业在零售业务开展一段时间后,出现了一些问题。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欠税之后,税务总局突然宣布,麦德龙集团已同意将越南麦德龙出售给泰国百利集团(BJC)。BigC也将被转让。
当然,税务部门肯定有很多措施来向投资者征税。虽然这家公司长期以来一直抱怨亏损,但当Metro的业主出售Metro设施并产生收入时,我们必须征税。
另一方面,在越南运营的法人实体,虽然目前可能亏损,但未来可能会盈利。与此同时,许多投资者并没有建立全新的企业,而是以品牌名称回购了亏损的企业。在世界范围内,这种情况很常见,但在越南,这是一种全新的形式。
税务部门已经意识到,Metro 和 BigC 所有与直接和间接资本转移、知识产权、贸易、商标等相关的活动都将与商业权利相关。投资者无需投入资金开发最初的网络,而是以更合理的成本回购亏损的业务,这样即使这些业务处于亏损状态,税务部门也有征税的依据。
我们必须明智行事,避免错失税收。企业可能会遭受损失,但税务部门必须找到按规定征税的方法。即使今天人们遭受损失,他们以后也会找到办法征税,这是共同的责任。
PV:从巴拿马文件事件来看,税务总局对更好地管理在越外国企业的纳税义务有何想法?
阮文锋先生:我们不知道越南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目前是否与巴拿马文件有关,因为该文件包含大量信息,主要针对个人。
但此次事件也给税务行业敲响了警钟,要求加强多种信息渠道的获取,成立风险管理部门,加强国内外信息交流,与税务机关共享信息,掌握与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税务机关的信息,做好税务机关之间的协调。
近期,我们与多个国家的政府发生了多起税务纠纷,但对于在越南投资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来说,承包商的直接和间接资本转移肯定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关。
因此,我们必须提高公务员的能力,使其具备足够的资质和能力来监督这一问题。尤其是在简化程序的背景下,仍然有必要重新审查《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任何不合适的协定都必须重新谈判,任何现有的协定都必须最大限度地加以利用,充分利用现有法规的优势。
PV:先生,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逃税,税务行业需要什么解决方案?
阮文锋先生:为了解决避税和逃税问题,需要提出许多解决方案。逃税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但需要采取措施来限制和防止这种行为。
国家需要梳理法律,评估和总结实践,看看哪些政策适用,哪些政策不适用,然后提出合适的激励政策。同时,需要加强地方政府、市场管理部门、海关、投资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而不能把这项工作交给税务机关。
税务部门应积极加强合作与协调,组建风险管理团队,进行监测,并建立远程预警信息系统,以防万一。当企业发现政府提供高额税收优惠时,应加强对企业利用优惠政策的审查。如果发现存在转让定价的迹象,应提前协商价格,并提供高税率,为未来创造收入基础。
PV:谢谢!
据VOV报道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