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中央检查委员会人事提名

December 15, 2015 08:04

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人事问题是12月14日上午在河内开幕的越共第十三次中央委员会会议将讨论并决定的四大核心问题之一。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强调:“这项工作极其重要”。

Hội nghị Trung ương lần thứ 13 khai mạc sáng 14/12 tại Hà Nội - Ảnh: VGP/Nhật Bắc.
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会议于 12 月 14 日上午在河内开幕 - 图片:VGP/Nhat Bac。

阮富仲总书记在开幕致辞中表示,在这次中央会议上,政治局将向中央委员会报告越共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中央检查委员会人事安排情况。

中央委员会将选举产生符合年龄限制的第十一届中央委员(正式委员和候补委员)名单和“特殊”情况的第十一届中央委员,连任第十二届。

同时,中央委员会还表决提名年龄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同志加入越共十二届政治局、书记处;并表决提名越共十二届中央检查委员会人员。

按照人事工作程序,十一届中央委员(正式、候补)对符合年龄标准和条件的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委员进行提名,提名其竞选四个重要领导职务。

阮富仲总书记强调,这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他要求中央委员会集中精力和智慧,认真研究政治局报告和有关人事文件,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就此问题达成高度共识,为中央委员会按正确程序表决人事决定和记录人事建议奠定基础。

Ảnh: VGP/Nhật Bắc
照片:VGP/Nhat Bac。

落实干部工作方向,在越共十二大(2015年10月)上,中央委员会投票通过了首次引入加入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正式和候补)的人员名单;同时,中央委员会还投票推荐符合年龄标准和条件的十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连任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并投票推荐符合年龄要求的人员加入第十二届政治局和书记处。

越共十二大后,中央政治局、人事委员会立即指导汇总中央委员会人事提名和介绍结果;研究提出对十一届中央委员连任十二届中央委员“特殊”情况的审议标准;研究提出在适龄范围内选拔十二届政治局、书记处干部的条件和依据。中央政治局、人事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根据提出的干部工作方向和进程,认真研究、全面审查、补充和完善干部人事计划。

据chinhphu.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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