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中央检查委员会人事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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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人事问题是12月14日上午在河内开幕的越共第十三次中央委员会会议将讨论并决定的四大核心问题之一。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强调:“这项工作极其重要”。

Hội nghị Trung ương lần thứ 13 khai mạc sáng 14/12 tại Hà Nội - Ảnh: VGP/Nhật Bắc.
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会议于 12 月 14 日上午在河内开幕 - 图片:VGP/Nhat Bac。

阮富仲总书记在开幕致辞时表示,在这次中央会议上,政治局将向中央委员会报告越共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人事安排以及政治局、书记处、中央检查委员会人事安排的结果。

中央委员会将选举产生符合年龄限制的第十一届中央委员(正式委员和候补委员)名单和“特殊”情况下连任第十二届中央委员的第十一届中央委员名单。

同时,中央还表决提名符合年龄要求的同志加入越共十二届政治局、书记处;表决提名十二届中央检查委员会人员。

按照人事工作程序,十一届中央委员(正式、候补)对符合年龄要求的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委员进行提名,提名其竞选四个重要领导职务。

阮富仲总书记强调,这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他要求中央委员会集中力量和智慧,认真研究政治局报告和有关人事文件,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就此问题达成高度共识,为中央委员会按正确程序表决人事决定和记录人事建议奠定基础。

Ảnh: VGP/Nhật Bắc
照片:VGP/Nhat Bac。

落实干部工作方向,在2015年10月召开的第十二届中央代表会议上,中央委员会投票通过了首次引入加入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正式和候补)的人员名单;同时,中央委员会还投票推荐符合年龄标准和条件的第十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连任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并投票推荐符合年龄要求的人员加入第十二届政治局和书记处。

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会议召开后,中央人事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立即指示,对中央委员会提出的和介绍的干部人事工作结果进行汇总;研究提出对第十一届中央委员连任十二届“特例”的审议标准;研究提出在适龄范围内选拔合格干部进入十二届政治局和书记处的条件和依据。中央人事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多次召开会议,根据提出的干部工作方向和进程,认真审议、补充和完善干部人事计划。

据chinhphu.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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