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判处死刑的母亲提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请求
儿子触犯法律后,T太太请求邓某帮忙打听消息,争取减刑。然而,法律严苛,她儿子最终被判处最高刑罚。T太太因受骗而感到愤愤不平,向警方报案控告邓某。但在庭审中,她却请求法官对骗取她钱财的人从轻发落。
骗子的借口
阮进勇(52岁),居住于河内市章阳坊,没有稳定的工作,却选择通过诈骗牟利。2004年,阮进勇凭借其能言善辩实施诈骗。同年,他因诈骗侵占他人财产罪被义安省人民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邓某犯下诈骗罪后,似乎并未反省自身,也没有改过自新,更没有找到一份正当的工作。相反,他继续重蹈覆辙。这一次,邓某通过欺骗手段帮助他人减刑。受害者是来自义安省的黎氏婷女士(66岁),居住在黄迈镇。
具体来说,大约在2022年年中,黎氏婷女士的儿子因非法运输毒品被河内市警方逮捕后,她忧心忡忡,四处寻找“逃亡”以求减刑的办法。此时,黎氏婷女士的一位熟人向她介绍了邓女士。这位熟人说邓女士在法院工作,可以联系黎氏婷女士,帮她儿子申请减刑。黎氏婷女士听后,立即找人帮忙联系邓女士,与她见面。
2022年8月17日,在河内的一家咖啡馆里,T女士与Dung见面。T女士向Dung说明了她儿子的情况,并请他帮忙查证,以期减轻她儿子的刑罚。
尽管他并非检控行业从业人员,也没有能力“办案”,但由于需要钱财用于个人开支和投资虚拟货币,邓谎称可以帮忙获取信息并争取减刑。邓提出以6亿越南盾作为报酬。由于T女士信任他,在短短一周内(2022年8月18日至25日),她多次向邓支付了总计6亿越南盾。
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2022年10月,T女士与邓某见面询问情况。此时,邓某回复说他无法履行承诺。因此,T女士要求邓某退款,但邓某并未退款。
此后,T女士的儿子因非法运输毒品罪被河内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由于儿子被判处最高刑罚且阮进勇拒不缴纳罚款,T女士悲痛欲绝,于2024年1月13日向警方报案。随后,义安省警方立即逮捕并搜查了阮进勇的住所。
在阮进勇因诈骗侵占财产罪受审时,被告承认了犯罪事实。被告辩称,他并没有自称在法院部门工作,而是T女士的一位熟人误会了他。
尽管邓某明知自己无法“影响”检控机关的行动,但由于缺钱,他提供虚假信息侵吞了T女士的钱财。关于侵吞的金额,被告称已用于个人开支和投资虚拟货币。
邓哽咽着转身面向T太太道歉,同时希望受害人事后能平安无事,早日回到儿子身边。被告人自己也深感愧疚,自责趁着母亲担心儿子之际趁机作案。

对受害者的要求感到惊讶
作为受害人出庭的T女士在讲述事件经过时数度哽咽。她解释说,由于信任介绍她和邓某相识的人,她在短短一周内取出自己的积蓄并借钱,筹集了6亿越南盾。被告承认自己无力偿还债务后,尽管T女士多次要求被告归还,但被告始终没有归还,这令她非常难过。
然而,此时她并没有责怪邓,因为全部赔偿金都是被告家属支付的。她请求陪审团减轻邓的刑罚。受害人哽咽着说:“如果可以,我请求法庭‘将刑罚减至最高’,不要判邓入狱。我也是一位孩子在监狱里的母亲,我知道那种痛苦,邓的母亲和我一样痛苦……”
听到受害母亲声泪俱下的诉说,被告邓某双眼通红……他多次低头向受害人道歉,并请求法庭考虑从轻发落,以便他能尽快回家照顾受害人。

在法庭审议期间,T女士在提及她误入歧途的孩子时多次落泪。她担心自己身体状况不佳,无法探望孩子。然而,她没有忘记向被告表达她的关心和鼓励。
针对受害人请求不判处被告阮进勇监禁,审判小组承认受害人请求减轻被告刑罚属于减轻处罚的情节。然而,主审法官认为,为了确保法律的严格执行,并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受害人“宽恕而不监禁”的请求不予采纳。因此,法院判处被告阮进勇以诈骗侵占罪处以7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庭审结束,看到邓某被带出去,T女士连忙起身,送上鼓励的话语。之后,这位年近七旬的老妇人步履蹒跚地离开了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