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起诉原平阳省委书记,因其造成7000多亿越南盾的损失
拟对原平阳省委书记陈文南等2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罪名是涉嫌3/2公司“黄金土地”转让、低价出售等违法行为。
3月14日,公安部侦查警署结束第二次补充侦查,并提出起诉陈文南先生(平阳省委原书记)和其他 27 名被告(原被告人数为 21 人)涉嫌在平阳生产进出口公司(3/2 公司)转让 43 公顷“黄金土地”时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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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是 Tran Van Nam。 |
根据补充调查结论,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已将位于平阳省土龙木市和富坊的43公顷土地划拨给3/2集团公司管理和使用,用于该项目。2010年,3/2集团公司与悠乐房地产公司合资成立了新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
在执行过程中,被告人阮文明(原3/2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其女婿阮大洋等被告人故意违反省委批准内容,意图将上述土地非法转让给阮大洋设立并经营的悠乐公司。
当时,南先生明知平阳省税务厅提出的以2006年规定的地价计算2012年分配给3/2公司的上述土地使用费的建议违反了规定,但他仍然决定执行。南先生的这一行为给国家造成了超过7610亿越南盾的损失。
为了掩盖其不法行为,南某还指示下属修改公文,歪曲与土地相关的公文内容。被告的这一行为给国家造成了超过2010亿越南盾的损失。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强调,南某是被告中职位最高的人。然而,南某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因此必须对上述后果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