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起诉原平阳省委书记,因其造成7000多亿越南盾的损失
拟对原平阳省委书记陈文南先生及其他2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指控其涉嫌3/2公司转让、低价出售“黄金土地”等违法行为。
3月14日,公安部侦查警察署完成第二次补充侦查,并提出起诉陈文南先生(平阳省委原书记)和其他 27 名被告(之前有 21 名被告)因参与平阳生产进出口公司(3/2 公司)43 公顷“黄金土地”的转让而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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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是 Tran Van Nam。 |
根据补充调查结论,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已将位于平阳省土龙木市和富坊的43公顷土地划拨给3/2集团公司管理和使用,用于该项目。2010年,3/2集团公司与悠乐房地产公司合资成立了新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
在执行过程中,被告人阮文明(原3/2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其女婿阮大洋等故意违反省委批准,意图将上述土地非法转让给阮大洋设立并经营的悠乐公司。
当时,南先生明知平阳省税务厅提出的2012年转让给3/2公司的上述土地使用费计算方法,采用2006年规定的地价,这是违反规定的,但他仍然决定执行。南先生的这一行为给国家造成了超过7610亿越南盾的损失。
为了掩盖其不法行为,南某还指示下属修改公文,篡改与土地相关的公文性质和内容。被告人的这一行为已给国家造成超过2010亿越南盾的损失。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强调,南某是被告人中职务最高的人。然而,南某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应对上述后果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