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公务员录用使用和管理新政策
内政部正在就《公务员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预计将于明年10月提交国会第十次会议。

《公务员法(草案)》共6章42条(比现行法减少20条),按照继承2010年《公务员法》(2019年修订补充)内容并根据新规定进行调整的原则制定。
内政部在《公务员法修正案(草案)》中,对公务员的录用、使用和管理,以及事业单位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实行职务管理,取消公务员职称晋升与工资等级挂钩的规定
内政部提出继续推动实施公务员按岗位、产出成果挂钩管理、按岗位支付工资的制度。
据此,法律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公务员录用、管理、考核、安排和使用,应当以职务要求和公务员履行职责的能力、业绩、效益为依据,取消公务员职务晋升与工资等级挂钩的规定。
同时,扩大合同签订和接受方面的规定,以促进私营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能力在“竞争”、公开、透明和平等的环境中向公共部门和向私营部门转变。
D多元化招聘方式
关于公务员招聘,草案(修订稿)丰富了公务员录用方式,在传统的考试选拔方式基础上,增加了对专家、科学家以及适合事业单位业务领域任职的人才,直接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
上述录用方式的多样化,为事业单位积极引进公务员,向职业化、现代化管理模式迈进创造了有利条件。
此外,草案还规定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的招聘办法,对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招聘。
此外,草案(修正案)还规定了越南公民居住在国外或外国公民居住在越南的情况下登记的具体条件,根据主管部门的决定实施;规定优先选拔优秀人才、对国家有功人员和少数民族;在招聘过程中应用科学技术;整合各行业和领域的统一公务员管理数据;改变试用制度(被选拔为公务员的人员必须经过试用制度,除非他们拥有至少12个月或更长时间的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经验)。
允许官员出资、创办和经营企业。
草案(修订)还米宽的更多的公务员权利。 具体来说:
- 签订合约至现任职公务单位以外的其他公务单位从事专业活动。
- 参与出资、设立、管理、运营和在自己任职或参与设立的公共服务单位所设立的企业工作,以将研究成果商业化,有效利用该组织所创造的知识产权、发明和数字技术。
- 被派往科技机构、大专院校、企业等单位工作一定期限。
- 在国内外企业出资、设立、参与管理、经营或参与技术开发。
-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考虑免除、减轻或者免除责任:执行上级违法决定但已报告的;遵守规定,不为个人利益,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损害的;为公共利益实施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动机单纯的创新性建议的;因不可抗力的。
D价格公务员必须与每个工作岗位的成果和产品挂钩
论公务员考核使用工作内政部表示,考核必须确保民主、公开、透明、客观、统一、连续和多维度。考核内容必须根据与各岗位工作成果和成果相关的标准进行量化,考核内容必须考虑创新能力和适应实际要求的能力,旨在为单位的共同目标做出贡献。
同时,要将科技和数字化转型应用于公务员素质监测、评估和分类,确保公务单位根据本单位业务性质和组织模式灵活主动地构建流程、制定标准、实施考核,并与工资奖金制度等制度政策相衔接。
关于制定考核规章的权限和程序,《草案(修订稿)》规定,公务员录用机关、单位负责人负责考核或者下放考核权限。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考核工具包》和《考核规章范本》;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适用的考核规章,作为考核评定、素质分级和政策执行的法律依据。同时,赋予事业单位负责人在公开、透明、竞争的原则下,对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公务员进行考核、筛选的权力。
此外,草案(修订稿)还补充公务员依照法律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签订合同到现任职的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活动的权利;国家公务员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满足新时期电子环境下队伍管理、电子政务建设和数字化转型的要求等若干规定。
内政部表示,上述修改补充法律法规将同步打造法律通道,使公务员管理工作朝着动态、透明、有效的方向现代化,确保人尽其才、充分发挥公务员队伍能力,同时剔除不符合任务要求的人员,为建设一支专业化、负责任、有道德的公务员队伍做出贡献,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事业和人民群众与企业的需求;另一方面,这些内容的修改与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管理工作相适应、相一致。
我们邀请读者阅读完整的草稿并提出评论。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