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普通学校自主权的提案
范杜一进博士(前教育培训部部长助理)表示,为了实施新的普通教育计划,必须赋予普通学校在专业、组织、财政和人员方面的自主权。
12月7日,在越南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会举办的《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及补充法草案意见征集会上,范杜一进博士提出了赋予普通学校自主权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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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杜一进博士。 |
田北俊表示,实施新通识教育计划,必须赋予普通学校在专业、财政、人员等方面的自主权。
“教育法修订草案没有提到这一点。我建议扩大自主权,不仅要扩大职业教育机构和高校的自主权,还要扩大整个国家教育体系的教育机构的自主权。”
“当然,每个学校的自主程度会有所不同,但普通学校必须自主,而这必须在以后的普通学校章程中明确规定。”田先生提出,并肯定只有这样,新的通识教育方案才能得以实施。“就目前而言,普通学校都是自上而下地遵循细节的学校,在招聘教师和教学方面没有任何自主权。因此,我认为新方案的实施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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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们在研讨会上进行讨论。 |
田先生认为,赋予公立学校自主权非常必要,世界各国都在这样做。
“特别是在快速变化的环境中,如果学校不积极主动,就无法实施符合实际需要的教育计划。”田先生肯定地说。
田先生表示,赋予学校自主权将确保提高教育质量,但也需要良好的管理条件。
校长也必须从过去只服从上级的状态转变为积极主动,这需要新的能力。难就难在,我们大多数校长还没有具备这种能力。此外,学校还必须设立学校理事会,成员包括地方代表、管理机构等,以指导和监督校长的工作,避免校长成为学校的“王”。
对于新的通识教育计划,阮兰勇教授对法律草案中关于评估委员会的规定以及参与教科书编写的个人标准表示不同意。 “对于想要参与编写教科书的个人,我认为他们只需满足两个条件。首先,他们必须符合教育培训部发布的计划;其次,他们的政治和科学内容必须符合规定。因此,可以设立评估委员会,但教科书编写者无需制定标准,只要水平足够高,任何人都可以编写。这一点非常重要,必须在《教育法》中予以修改。” 阮先生提议道。 |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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