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警人员资产申报提案

秋恒 DNUM_AGZAJZCABI 16:03

司法委员会主席黎氏娥表示,《反腐败法》修订草案已进行修改,将首次申报对象扩大至人民军军官和人民公安干警。

今天上午,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召开国会专职代表会议,讨论即将提请国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两项法律草案,其中包括《反腐败法》修正案。

9月6日上午,国会专职代表会议召开。

司法委员会主席黎氏娥汇报了对法案中尚有不同意见的一些主要问题的解释、审议和修改情况时表示,许多国会代表赞同扩大法律草案中规定的财产申报义务范围。

此外,还有意见建议将申报义务主体增设为人民军队干部和人民公安干部。

一些国会代表建议缩小申报对象,重点申报腐败风险较高的岗位,以匹配监管机构的能力以及投入资源监管资产和收入的能力。

司法委员会主席表示,该法律草案明确区分不同主体,并采用适当的方法申报和核实资产和收入。因此,担任厅局长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的人员以及在腐败风险较高的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每年申报资产和收入,以加强监管。

其他对象只需首次申报,或进行补充申报,主要目的是在被提拔到更高职位或受到指控、资产出现波动、年收入达到或超过3亿越南盾时建立数据库进行比对核实……

黎氏雅司法委员会主席。

扩张实施难度太大

同塔省代表团副团长范文和也赞同将财产申报范围扩大到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但他表示,这项规定仅适用于在党和国家机关以及腐败高发地区担任要职的人员。

“近年来,腐败资产的追缴率不到20%,而国家却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这些人的亲属却拥有巨额资产无法追缴。当A先生或B先生被起诉或入狱时,他们的资产要么空了,要么只剩下一点点。” 何先生说。

昆嵩国会代表团副团长苏文心议员也提到,曾有一名男子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有,但却拥有巨额资产的案例,但他质疑道:“如果这样扩大资产申报的对象,法律的可行性还能得到保证吗?法律没有可行性,脱离了现实,就流于形式。”

出席会议的国会代表。

苏文心议员认为,扩大财产申报主体需要注意:“除了父母子女,还有祖父母、孙子女。如果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把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都纳入申报范围,就太宽泛了。”

谭先生还疑惑,对于未成年子女,或者父母逼迫子女申报,然后要求子女说明资产来源,子女却无法说明的情况,那么,由于子女没有职务或权力,不属于贪污对象,该如何处理呢?

因此,昆嵩省代表建议,这次暂时不要扩大申报范围,继续完善。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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