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专职国会代表的提案
一些国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将专职代表的比例提高到代表总数的40%或50%,而不是目前的最低35%。
9月14日下午,国会组织法起草委员会在审议修改补充《国会组织法》若干条款草案会议上表示,上述建议旨在使国会代表结构更加合理,减少同时担任行政和司法职务的代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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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委员会主席阮德海。图片来源:国会新闻中心 |
财政预算委员会主席阮德海表示,要提高立法质量,必须增加专职议员人数。阮德海表示,在西方国家,协助国会制定法律的专门机构非常专业,通常是精通法律的律师。而越南的专职议员人数与国会议员总数相比并不多。
“像财政预算委员会,我们踢足球,打1-4-3的阵型,就是缺人,因为只有1个主任委员,4个副主任委员,3个常委。”海先生建议,应该增加一些优秀专家,比如财政预算委员会,就是金融、证券、预算等方面的专家。
为了吸引人才进入国会各委员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席强调,必须改变薪酬制度,因为“最近,其他机构的人员计划成为财政预算委员会的副主席和常任委员,但他们不喜欢,在被纳入计划后,他们也要求退出”。
司法委员会主席黎氏娥也表示,有些情况是“人们无处可去,所以才来到国会”。“有些人,当我们与组织方合作,计划让他们成为全职代表时,却要求不让他们进来,”她说。
不过,起草委员会主席、国会秘书长阮幸福解释说,现行法律第23条第2款规定,专职国会代表的人数“至少应占国会代表总数的35%”;因此,该规定并不限制安排更多专职代表的可能性。
因此,阮春福表示,为落实提高专职代表比例的要求,无需修改法律规定。专职代表比例将根据每届国会选举计划,根据国会的需要和应对能力合理确定。
阮春福表示:“如果修改法律,将专职代表的比例提高到更高水平,而不仔细计算人力资源的投入,实施起来将非常困难。”
《国会组织法》于2014年颁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九届国会有专职代表37名(占代表总数的9.44%);第十届国会有专职代表45名(占代表总数的10%);第十一届国会在组织和运作方面都有许多创新,但专职代表仍然只有121名(占代表总数的24.3%)……第十四届国会共有代表484名,其中专职代表167名,占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