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部分项目资本金

June 3, 2017 07:39

政府总理刚刚签署决定,下调政府债券资本金计划,补充2014-2016年期间仍有剩余(未分配)的政府债券资本金项目清单和资本额,用于改造和提升1A国道和西原胡志明路项目。

具体而言,根据2016年10月14日第1977/QD-TTg号决定和2013年12月12日第2426/QD-TTg号决定,继续下调2014-2016年阶段13,490亿越南盾国债资本,用于1A国道和西原胡志明路改造升级项目。

同时,从剩余的政府债券资本中(尚未拨付)追加13,490亿越南盾用于2014-2016年期间1A国道和西原胡志明路的整修、升级项目。

Hệ thống kênh dẫn nước từ cống Nam Đàn. Hình minh họa
南丹涵洞项目水渠系统。插图

总理责成交通运输部紧急审查清单中项目的规模和设计,确保节约和投资效率,并根据现行规定完成投资手续;及时提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方案,并提交计划投资部和财政部汇总后上报总理。

按照法律规定将上述2014-2016年剩余(未分配)国债资金计划通知实施单位,执行及拨付期限为2017年12月31日;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已落实到项目的2014-2016年剩余(未分配)国债资金计划执行及拨付情况,并将2014-2016年剩余(未分配)资金计划落实到项目的情况报告,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计划投资部、财政部。

计划投资部决定调整减少1A国道、西原胡志明路改建升级项目2014—2016年政府债券资本金;继续按清单分配2014—2016年剩余未分配政府债券资本金。

同时,配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按照公共投资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办理2014-2016年剩余(未分配)国债资金项目投资手续;主持、配合财政部监督检查2014-2016年剩余(未分配)国债资金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

据 DT/nongnghiep.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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