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方向
2023年7月18日中央政治局关于2030年及2045年愿景的义安省建设发展的第39-NQ/TW号决议,对胡伯伯的家乡义安省给予了特别关注。义安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局党委、局长高度重视该决议对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方向的重要意义,已迅速传达并指导各单位认真研究落实。

乂安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实施工作的初步成果是,在2024年6月26日国会第137/2024/QH15号决议批准的、试点增加乂安省发展的若干具体机制和政策的4类领域14项政策中,该厅提出并经国会批准的政策是“允许乂安省在将林业用途转为其他用途时保留和使用来自经济、社会、国防安全发展项目筹集的补植林资金来源。若无条件自行补植林,须向乂安省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缴纳补植林费,以实施补植林或保护和促进自然更新的造林措施……”。

这项具体政策除了为地方保留资源外,还解决了服务于经济、社会、国防、安全发展、国家重要项目、紧急项目等与森林相关的投资项目在造林条件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简化并缩短了投资程序,使项目能够尽快生效。同时,该政策还将非常有效地保护和提升森林的生物多样性价值,提高应对和适应自然灾害和气候变化的能力,并通过森林的多种用途价值稳定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

此外,根据关于试行增加若干促进义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的第137/2024/QH15号决议,义安省将获得各省和直辖市国家预算的支持;从专项补充中央预算中再拨出50%的公共投资资金,用于同步发展社会经济基础设施,特别是在义安省西部地区。这将为该地区农林水产业经济创造有利条件,发挥其优势,特别是林业经济,发展绿色环保品牌。

根据第137/2024/QH15号决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责成各专门机构开展调查、评估并提出修复乂安省2024-2030年及2050年远景林业用地规划中闲置土地的解决方案,以此为基础制定实施封育措施计划,以增加造林面积和封育林促进自然更新;配合各部门起草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落实国会第137/2024/QH15号决议关于试行一系列有利于乂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的计划。
近期,在大力实施中央政治局2023年7月18日第39-NQ/TW号决议同步措施的同时,义安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主动提出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举办“义安省西部地区特色产品和潜力产品展示、推介和推广活动”。此次活动是将162种西部地区产品和义安省OCOP特色产品推向省外市场的初步对接。

此次活动上,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黎明欢同志还亲自检查指导部属各专门机构建设“至2030年扶持义安省奇山县农林经济发展规划”。2024年7月26日,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颁发第2561/QD-BNN-LN号决定,批准该计划。这是该省最困难地区之一的奇山县实现突破和可持续发展的首批外来资源之一。
目前,为了同步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各级、各部门、地方落实支持奇山县农林经济发展计划(第2561/QD-BNN-LN号决议),其中包含6项任务、40项具体内容、6项实施方案,义安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已主动起草了协调计划,并于2024年8月13日以第3303/TTr-SNN.KHTC号文件呈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因此,通过国会第137/2024/QH15号决议补充试点的具体政策和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资源支持与推动,加上义安省的及时关注和指导,该省农业经济和西部地区将快速可持续发展。

为落实中央政治局2023年7月18日第39-NQ/TW号决议关于建设和发展乂安省至2030年及展望2045年的目标,乂安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于2024年7月3日颁布了第2678/KH-SNN号计划。该计划已确定具体、明确的任务,紧密结合省人民委员会2023年12月25日关于落实政府2023年10月4日第162/NQ-CP号决议的第1022/KH-UBND号计划、省党委执行委员会2023年11月15日关于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到2030年建设和发展义安省、展望2045年的第39-NQ/TW号决议的第68-CTr/TU号行动计划的内容,确保按时、高效地完成任务,并与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领导和实施的单位和专业部门的职能任务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