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国会代表团讨论《电力法》(修订)项目
10月26日下午,国会第八次会议继续进行分组讨论。乂安省国会代表团与北江省、广义省国会代表团在第三组进行讨论。

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对《电力法》(修订版)提案提出了两点意见。其中,乂安省妇女联合会常务副主席黄氏秋贤和国会外事委员会常务委员范富平均表示担忧,因为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修正案众多,内容复杂,但目前正按照一次性会议程序提交审议。

范富平代表表示,近期应选择真正紧迫、需要立即修改的内容,以消除困难和障碍,然后通过发布《电力法》若干条款的修改和补充草案进行修订。至于《电力法》的全面修订,应谨慎推进。
基于对法律草案内容和一些国家实践经验的比较,义安省代表还就确保垃圾发电合理性、有效性、符合可再生电力标准的要求发表了意见。

范富平代表还希望通过《电力法》的修改,出台突破性的政策,充分发挥我国海上风电的潜力,特别是结合国家对海上风电的国防安全管控能力,在投资成本面临挑战的情况下,吸引国内外其他资源,尽早开发利用这一发电资源。
同样涉及《电力法》(修订)项目,乂安省代表团代表黄氏秋贤建议删除法律草案中的“解释如何发展电力”部分,因为该部分不合适。

特别是在对电力交易活动和竞争性电力市场发表意见时,义安省代表表示,法律草案提到了电力购买、销售、发电、输电、批发和零售方面的竞争;但规定仍然很笼统,特别是没有评估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以使其合法化。

黄氏秋贤代表还表示,第八电力计划设定的目标是,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将占到发电总量的30%至39%,到2050年,将占到发电总量的67%至71%,但法律草案中对支持政策的规定并不明确具体。
乂安省代表还建议在电力项目安全走廊条例草案中增加对风力发电项目确定区域和对受影响方进行补偿的依据,这在现实中本来就很大,在国会论坛上受到了国会代表的质疑,但补偿却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