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巡视工作适应新任务要求
(Baonghean)-近年来,义安省监察局决心创新思维和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勇于创新、团结协作,全力以赴完成好被交付的任务。
创新、创造力
近年来,在开展监察工作方面,义安省监察局采取了许多创新和创造性举措,为高效执行任务创造了条件。在行政监察方面,由以往的个别检查转变为分主题、大规模的检查,从而综合全省总体情况,评估并向省委、省人委会提出建议和措施,以改进领导、指导、管理和运行工作,从而提高监察工作的国家管理效力和效率,减少违法和消极行为的发生。同时,这种做法也为监察局创造条件,使其能够主动利用和安排时间完成其他任务,将按计划开展监察工作与受理省人委会委托的投诉、举报任务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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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察工作落实会议。图片:Thanh Le |
同时,把责任巡视与公务巡视结合起来,始终把巡视各级各部门领导落实法律法规责任与巡视干部、公务员履行公务任务情况结合起来。从而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领导和每一位干部、公务员的责任心和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意识,增强责任意识,缩短履行任务和公共服务时间,减少不良行为发生,减少公民、组织和企业的投诉、检举、建议和反映。此项工作由省督察院部署,在取得成效后,已在全省推广实施。
落实政府监察院关于制定全省监察计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指导意见文件,省监察院已建议省人民委员会颁布决定,批准重点重点监察计划;同时指导全省各部门、行业、县、市、镇根据指示制定监察计划;审查和处理各单位之间重复检查项目和内容的消除工作,并将审查结果通报全省监察机关。因此,全省100%的国家监察机关已根据指示制定了监察计划和方案。
重点检查重点敏感区域
去年的巡视工作聚焦于容易滋生消极腐败现象和社会关注的重点敏感领域。年内,全行业精心组织实施了计划巡视、大规模专题巡视和突击巡视,具体包括:对1,128个单位开展行政巡视287次;发现741个被巡视单位存在经济违法行为,建议处理,罚没款总额达727.15亿越南盾;建议处理土地13,772平方米;对95个单位和175名违法个人建议行政处理;向侦查机关移送2起案件。同时,开展专项巡视1,105次,涉及个人10,643人和单位1,105个。通过巡视,对2,828名个人和1,533个单位作出4,371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总额达144.75亿越南盾;支付金额142.11亿越南盾,支付率达98.2%。在公职监察方面,对全行业122个单位领导干部落实监察、投诉、举报和反腐败法律责任情况进行82次检查,发现50个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对48个单位、252名个人提出审查和吸取教训的建议;对19个单位、2名个人在履行公职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提出行政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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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察人员正在开展专业工作。图片:Thanh Le |
在检查信访举报和预防和惩治腐败法实施情况的工作中,更加重视、更加重视,将其作为各级、各领域督查工作的重点工作。在接待群众、处理信访和处理信访举报工作方面:
督察组不仅做好国家管理工作,还指导各级各部门认真、坚决落实并推动各项举措,为提高干部群众接待群众、解决投诉和举报的意识做出贡献。督察组还开展情况监测、汇总和预测,及时指导解决基层出现的投诉和举报。
同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有效解决众多悬而未决、复杂、旷日持久的投诉问题。为此,2016年,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共收到5683件公民投诉、举报、建议和反映,同比下降8.9%。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总数为390件(同比下降15.8%)。截至目前,各级、各部门已处理390件中的375件,处理率达96.2%。
通过处理投诉举报,共查明违法行为金额103.57亿越南盾(其中:建议上缴国家预算4.37亿越南盾,返还公民99.20亿越南盾)。建议上缴国家50平方米土地,返还公民385平方米土地。建议主管部门对37名违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恢复41人的权利,恢复其名誉;向侦查机关移送1起案件,侦查机关已以“侵占财产”罪立案侦查。
与此同时,监察局和各级各部门结合落实政府总理2016年9月5日关于加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纪律和秩序的第26/CT-TTg号指示,推动预防和控制腐败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根据《干部和公务员法》落实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道德行为准则,落实省委第17号指示和省人民委员会第10/2013号指示,关于继续在全省各机关、组织、单位活动中加强纪律和行政秩序。此外,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级同步落实预防腐败措施。
在未来的时间里,乂安省监察局决心要充分、深入地了解国家现状,以更高的决心,进一步发挥监察作用,不断创新和提高监察活动的效率,真正满足创新的要求,提高国家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魏文素
乂安省委委员、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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