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洪山同志(1899—1933):为光荣的革命事业在祖国英勇牺牲。
黎洪山同志本名黎文潘,乂安省南丹县春辽乡(现春化乡)春和村人。
黎洪山于1899年6月29日出生于一个具有抗法爱国精神的儒家家庭。他的父亲黎文行,考取了汉学学士学位,但留在家中教授汉字;母亲丁氏珠,是同村农民的女儿。

黎洪山同志的别名:Chu Boi Trinh、Ha Thieu Dong、Do、Tan Anh、Le Thieu To、Vu Hong Anh、Vu Nguyen Trinh、Do Tri Phuong、Dau、Do、Ly Hung Quoc、Tinh An。
1920年初,应邓树华的号召,黎洪山与胡同茂、李芳顺、邓琼映和邓春青一同前往暹罗。邓树华派他前往中国海南岛学习。1920年底,黎洪山抵达广州。1921年3月,他前往杭州会见潘佩珠和胡学林。
1923年,黎鸿山、何东茂等广州爱国青年创建“谭潭公社”。1924年6月,孙中山革命政府黄埔军校仿照苏联红军模式成立,黎鸿山、黎鸿峰、张文灵等考入该校首届学生。
1924年底,黎洪山与阮爱国同志相识后,明白了什么是共产主义。1925年,黎洪山等8名优秀青年被阮爱国选拔加入组织。青少年 共产主义联盟并入党。从黄埔军校毕业后,黎洪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成为阮爱国同志在培训和指导干部、在越南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方面的得力助手。他是越南共产党员在“东亚被压迫民族联盟””属于共产国际东方部。
1927年4月,蒋介石背叛孙中山的共产主义路线,残酷镇压中国共产党。黎洪山等一批越南革命干部被蒋介石的党羽囚禁。迫于国内外民众的压力,1927年10月,蒋介石不得不释放黎洪山等同志。广州起义失败后,黎洪山和青年中央委员会的部分干部逃往香港。
1930年2月3日,受共产国际委托,阮爱国同志从暹罗前往中国香港九龙,召开统一各共产主义组织的会议,成立越南共产党。黎洪山是积极协助阮爱国同志组织这次具有历史意义的会议的人员之一。

1931年1月,黎洪山同志被蒋介石政府逮捕。在胡学林的帮助下,他获释,但被驱逐出境。他前往缅甸,后又前往暹罗工作。当时,越南革命运动(1931-1932年)正遭受法国殖民者的严重恐吓,党的组织从中央到基层都遭到破坏。黎洪山与几位刚到越南的义静干部商议,希望与友好党联系,成立印度支那革命援助委员会,为恢复越南革命运动做准备。法国殖民者惊恐万分,千方百计地想要抓捕黎洪山同志,但即使他改了25个名字,也未能找到他。1932年9月25日,他们终于在酒店逮捕了黎洪山和陈玉丹。平江客栈”位于上海(中国)。
法国殖民者于1932年10月24日匆忙将黎洪山同志调往河内,1932年11月9日又将黎洪山同志调往荣市。
1932年12月24日,乂安省南朝法院特别开庭,以第276号判决书判处黎洪山同志死刑。法国殖民者于1933年2月20日(即桂豆年1月26日)在黎洪山同志的家乡春河村(Cho Tro)执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