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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光山同志被任命为归合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乂安省人民法院刚刚举行仪式,宣布并颁发决定,任命潘光山同志为归合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在仪式上,乂安省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院长2024年8月26日第1643/QD-TCCB号决定,任命原义丹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初审法官潘光山同志(1981年出生)为归合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任期5年,自2024年9月1日起。
省人民法院副院长魏文察同志宣读决定并向潘光山同志表示祝贺。同时,他要求潘光山同志在新的岗位上继续提高工作能力、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努力克服困难,与归合县人民法院集体一道出色地完成被交付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