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母神崇拜之美

December 12, 2016 10:10

(Baonghean)——“越南母神崇拜习俗”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保护、保存和弘扬这一遗产的价值,必须及时纠正和消除不正常、不雅和不美观的表现形式。

敬拜母神

母神崇拜是越南民间纯粹的信仰,自史前时代就已存在,并随着社会变迁而不断演变。自古以来,越南人民就以母亲的形象来尊崇、崇拜和寄托信仰。母亲亦是自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母神形象趋于“历史化”、“本土化”和“人性化”,逐渐与许多报国立功、热爱人民的传说,甚至与现实生活中的人物联系起来。

母神崇拜面向生命,是真正的信仰,寄托着各阶层对健康、财富、好运的渴望......在崇拜人间神灵的同时,母神崇拜也体现了爱国主义传统、回归本源的精神,秉承“饮水思源,食果思源”的道德;通过“co co, bong ca”的形象体现了团结精神、社区意识;体现了越南女性传统之美。

Nghi lễ hầu đồng ở đền Ông Hoàng Mười.
皇梅庙的通灵仪式。

越南母神崇拜在形成和演变过程中融入了独特的文化和艺术价值。其中,招魂仪式的表演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招魂融合了多种艺术形式,其中独特的演唱风格尤为突出。

这种演唱方式,通过弦乐、鼓乐、伴奏等声音,加上回忆圣人事迹和功绩的歌词,使招魂仪式显得生动活泼,引人入胜,人物和场景的布置也直接影响着听众,传达出越南人民非常独特的传统文化价值观。

在我国,母神崇拜曾一度被禁止。原因是,在很多地方,通灵仪式被曲解为迷信,许多人利用母神崇拜来“贩卖神仙”。在建国后,随着社会主义民族文化的建设,母神崇拜得以恢复,并迅速发展壮大。

母神宗教之所以蓬勃发展,是因为它是越南人纯粹的信仰,源于精神需求。然而,在“越南民族母神崇拜实践”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表彰之前和之后,母神宗教一直面临着得不到妥善保护和弘扬的风险。

12月1日,“越南母神崇拜习俗”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越南母神崇拜习俗”是继阮朝宫廷音乐(2003年)、西原锣鼓文化空间(2005年)、越南歌筹歌谣(2009年)、官和民歌(2009年)、朔寺和扶侗寺荣节(2010年)、富寿县春歌(2011年)、富寿县雄王崇拜(2012年)、南方业余音乐艺术(2013年)、义静尾和岩民歌(2014年)、拔河仪式和游戏(2015年)之后,越南第十项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名录的文化遗产。

为保护文物而进行的整改

乂安省远离北部地区中心,人民历来高度重视对母神的崇拜。沿着地形的纵横轴线,从黄梅到荣市,从门楼到奇山,随处可见供奉母神的寺庙和圣地。这些寺庙包括孔庙、黄梅庙、洪山庙、门楼庙、玉田庙、布牙陶庙……

目前,尚无关于礼拜场所的统计数据,但据已故宁越教副教授介绍,仅在琼琉县就有 30 多处四圣女礼拜场所。

与全省其他母神崇拜场所相比,黄梅王庙(位于雄原县)最为著名。每逢新年伊始、农历三月十五、十月初十等重大节日,黄梅王庙都会迎来数以万计的信众前来烧香祈福,祭拜母神。

据黄梅寺管理委员会介绍,该寺每年接待约400至500组灵媒前来信奉,主要来自北部省份。有些灵媒团有男灵媒和女灵媒,有些则没有。

同样供奉黄梅观音,但洪山寺的游客较少,可能是因为风景和宗教活动的空间条件有限。

Nhiều người đến thực hành tín ngưỡng tại đền mang theo quá nhiều vàng mã, hương đèn.
许多人来到寺庙践行信仰,带来了过多的纸、香和蜡烛。

然而,目前皇梅庙和洪山庙的信仰实践存在诸多扭曲和令人反感的表现:祈福场面拥挤不堪;焚烧过多的纸币造成环境污染;许多人焚香、点灯、供奉供品过于奢侈,祈求一些不符合道德的事情,违背了以朴素、虔诚的仪式敬拜母神的信仰;祈福环节中的一些招魂仪式,用金钱、黄金等象征性的香火代替鲜花,扭曲了原有的美好寓意。

皇梅庙副经理阮金庆坦言:“协会和庙宇来招魂之前,庙宇管理部门也提醒过,但效果不明显。实际上,要严密管理非常困难,因为信​​仰是一个非常微妙、敏感的问题。”

为了传承和弘扬母神崇拜的优良传统,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仪式的开展需要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和统一的标准。此外,文化管理机构,尤其是地方文化管理机构的责任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此外,进一步加强教育,使人们了解和欣赏宗教遗产,从而行为得体——特别是那些直接信奉宗教的人,赞扬美好的事物,谴责歪曲和牟取暴利的行为,并在艺术生活中运用和弘扬其价值……

针对宗教场所管理中的“敏感”因素,越南民间艺术协会主席苏玉清教授建议:“寺庙和神社中与母神崇拜相关的活动的管理并非新问题。这个问题已经提出了几十年,但当局尚未就模式和管理方法达成一致。在精神层面,我们需要严格维护祖先的习俗和标准。”

为了遏制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宗教活动中出现不正常行为,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于2016年2月16日颁布了第18号决定,颁布了《关于在历史文化名胜古迹和风景名胜区接受、管理和使用捐赠物品的规定》;于2016年10月10日颁布了第60号决定,颁布了《关于在乂安省婚丧喜庆活动中推行文明生活方式的规定》,以规范行为。这些规定明确提出了确保安全、秩序和良好风俗的要求……然而,文物管理委员会的执行也面临诸多困难。

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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