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违规行为源于人事工作”
(Baonghean.vn)——这是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苏光秋在谈到检查和监督干部工作时发表的意见。
5月25日上午,中央检查委员会在门罗镇配合乂安省委常委召开“听取对越共十届中央政治局干部工作检查监督条例修改补充草案意见”研讨会。
出席研讨会的有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苏光秋同志。乂安省方面,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同志,省委常委、检查委员会主任黎鸿荣同志,以及省内一些县、市、镇领导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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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苏光恕在研讨会上致开幕词。图片:Thanh Le。 |
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杜光秋在研讨会开幕式上发表讲话时强调,越共十届中央政治局颁布的干部工作检查监督条例和制度,经过十年的贯彻落实,第五十八条规定发挥了党委在干部工作中的领导和指导作用,为维护党的纪律和秩序、建设一支日益廉洁、过硬的干部党员队伍作出了贡献。
然而,迄今为止,该条例也暴露出一些局限性和不足。从中央和各级巡视委员会近年来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巡视情况来看,大多数违规行为源于人事工作,对人事工作的巡视监督力度仍然薄弱,不符合要求。因此,修改补充第五十八条十分必要。
省委常务副书记阮春山在研讨会上发表讲话时肯定:落实干部工作检查监督规定,省委各级党委、党组织、检查委员会已认真落实,认为这是党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检查监督的目的是及时纠正、整顿、预防和制止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行为,同时有助于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
省委常务副书记强调,在当前提高干部党员素质、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时期,举办此次研讨会具有更重大的意义。这是义安省对干部巡视监督工作进行更深入研究、更具体讨论的契机,旨在今后更好地理解、掌握和执行新《条例》。
会议指出,第五十八条规定内容还不够完备,一些规定不够具体、不够明确、适用困难、与当前党组织检查监督和实践活动要求不符,在内容实施和具体运用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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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务副书记阮春山在研讨会上致欢迎辞。图片:Thanh Le |
在此基础上,与会代表们提出了意见,以澄清第58-QD/TW号条例中关于检查、监督和人事工作方面需要根据现行做法进行补充和修订的问题。
研讨会结束时,苏光恕同志高度评价各位代表的热情和智慧贡献、认真研究的资料、丰富而深刻的实践经验以及提出的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
代表们特别提出并建议尽快向政治局提出有关干部工作检查监督新规的建议。
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表示,除了完善文件外,最重要的一步是把有关干部工作巡视监督的文件和规定有效落实到实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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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图片:Thanh Le |
各级党委要结合巡视工作,做好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发挥党委、巡视机关在从严管控干部权力中的作用。
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要求编辑部吸收、综合代表们的意见,提交中央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