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不负责任的罪行,造成国家、机关、组织和企业财产损失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Baonghean.vn)——我的兄弟刚刚因“不履行职责,造成国家、机关、团体和企业财产损失”罪名被起诉。他会因此被判处多少年监禁?这是阮仲华先生(永市,义安省)关心的问题。
回复:2015年《刑法》第179条及修改、补充2017年《刑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规定,对不负责任行为造成国家、机关、组织、企业财产损失的罪名规定如下:
1.对管理国家、机关、组织、企业的资产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由于不负责任而造成国家、机关、组织、企业的资产损失、损坏、浪费、损失,价值从1亿越南盾至5亿越南盾以下的,予以警告或者非监禁教育,监禁期限为3年。
2.犯有犯罪,造成国家、机关、组织、企业财产损失,价值5亿越南盾至20亿越南盾以下的,处1年至5年有期徒刑。
3.犯有犯罪行为,造成国家,机关,组织或企业的财产损失,价值20亿越南盾以上,处5至10年监禁。
4.违法者还可能被禁止担任职务、从事某一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期限为 01 至 05 年。
不负责任地造成国家、机关、组织和企业财产损失的犯罪,处罚等级分为三个。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最轻的处罚是警告或最高3年的非监禁性改造,最高可达10年。犯罪者还可能被禁止担任任何职务、从事任何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刑期为1年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