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一名男子因外出打工而失去土地和房屋的困境。

天鸿 DNUM_BBZBAZCACE 09:48

丁先生出生后不久父母就离婚了,他独自长大。因为忙于生计,他如今已年近六十,却依然未婚。与此同时,他唯一也是最大的资产——那块地和那栋乡下的房子——也消失了。

等待正义

2024年10月中旬,我们再次见到了陈巴丁先生(55岁)。当时,他正在荣市批发市场忙着卸水果箱。丁先生就是文章中的人物。“这名男子外出打工回来后失去了房子和土地”10月5日刊登在乂安报上的这篇文章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丁先生赶紧放下工作,说自己在南部各省漂泊多年,2019年难得回家乡一趟,却发现房子没了,土地也被安和乡人民委员会征用,用来扩建幼儿园。为了方便前往索赔,他搬回荣市居住,租了一套房子,然后去荣市的批发市场卖水果。

“过去六年,我几百次地从荣市跑到琼吕市,但我的案子至今仍未得到解决。我现在一无所有,那块地就是我唯一的资产。”丁先生说。

Để tiện đi lại nhằm khiếu nại đòi bồi thường, 6 năm nay ông Định phải chuyển về Vinh thuê trọ, làm nghề buôn hoa quả.
为了方便前往索赔地点,过去六年来,丁先生不得不搬到荣市租房做水果生意。图片:Tien Hung

谈及丁先生虽然在家乡还有房子却很少回乡的原因,他说,虽然是家乡,但他没有家人,只有近亲,所以很少联系。丁先生出生时,父母就分开了,然后双双离开了村子,在遥远的地方建立了新的家庭。丁先生从小就由安和乡的祖父母照顾。

“我上中学的时候,爷爷去世了。奶奶年老体弱,无力抚养我,所以我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在农村的那些年里,我见到父母的次数屈指可数。母亲改嫁了,住得很远,生活非常艰难,我每隔几年才能回来探望一次。父亲那边,父亲也得在很远的地方工作,所以我和爷爷奶奶以及继母住在一起。”丁先生说。他还说,11年级的时候,他和继母吵了很多次架,最后决定辍学去盐田工作。

长大后,丁先生自愿参军。退伍后,他工作了一段时间,于1994年决定返回家乡安化。但那时,他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均已去世,年轻的丁先生开始了没有家人的孤独生活。每天,丁先生都跟着朋友出去打工。晚上,他就去表哥武玉雄家借宿。

“丁是我的表弟,但我把他当弟弟。他家境很困难,没有房子,也没有家人,所以当时住在我家。1996年,他借了200万买了一块100平方米的地。”2“我以前是公社人民委员会的。我把钱交给公社,然后跟着公社领导去领地。现在,我还保留着那张有公社官员签名的收据,”62岁的洪先生说道。

丁先生有地之后,开了个理发亭。但没过多久,他盖房子时资金用完了,于是丁先生决定去南方打工赚钱继续盖房子。

“但生活逼着他,他决定留在那里。房子和土地都交给我照看,”武玉雄先生说,并补充说,他后来把房子租给了别人。2017年,安和乡领导与他见面,土地交换运动丁先生的土地被转让到其他地方,以扩大其后方幼儿园的景观。洪先生认为此次土地交换是出于好意,也是为了社区,于是同意签署了协议。

他们让我拆掉房子,然后在相同位置给丁一块地。我疏忽了,没有打电话通知丁。我更疏忽了,竟然相信了公社领导。房子拆了之后,我等了很久,他们还是没给我弟弟另一块地。他们一遍又一遍地承诺。其实,明明已经谈妥了,我没想到自己被骗了。“雄先生愤愤不平地说。

与此同时,丁先生说,在南方打工的那些年,他做过很多工作,但生活也很艰难。因为忙于生计,即使已经55岁了,他仍然没有妻子。“我不像很多人那么幸运。从小就没有和父母一起享受过天伦之乐,长大后也没有妻子和孩子。现在,我老了,失去了房子,成家立业的希望也破灭了。”丁先生悲伤地说道。

Thửa đất của ông Định đã bị thu hồi để mở rộng cảnh quan cho trường mầm non.
丁先生的土地被征用,用于扩建幼儿园。图片:Tien Hung

这是谁的责任?

谈及此事,琼琉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廷先生表示,县人民委员会刚刚下发文件,要求安化乡人民委员会再次核实土地来源,并得出结论。阮文廷先生表示:“县政府已经下发多份文件,要求安化乡在2024年10月20日前对土地来源进行审查,得出结论并向县人民委员会报告。如果安化乡人民委员会逾期未提交报告或无法提交报告,县人民委员会将成立代表团。届时,将考虑安化乡人民委员会的责任。安化乡对此事也感到困惑,长期以来一直在向县政府反映。”

据丁先生介绍,此前,安和乡人民委员会曾报告,丁先生的地块已获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然而,该区最近的审查过程显示,该地块“存在不符合标准的合法问题”。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证中,发现该地块的面积是由安和乡地籍官员亲自记录的。

“过去的土地使用权管理与现在不同。现在,在清理土地时,我们必须非常仔细地核实土地来源。因此,我们委托公社进行核实并自行得出结论。如果合法,我们将按照补偿和安置土地的程序处理,并分配给丁先生。如果非法,我们将吊销土地使用权证,并采取行政措施,因为丁先生侵占了这块土地,他对该地块没有任何权利。”丁先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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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先生至今仍保留的收据。摄影:Tien Hung

与此同时,安化乡人民委员会主席胡英勇表示,此案棘手,如果琼琉县人民委员会不支持,乡政府就无法处理。“此案是前几任乡领导的过错,我有责任解决。但很可能要等法院才能解决,因为案情非常复杂。”胡英勇先生说。他于1996年担任乡政府官员,因此也知道丁先生以200万越南盾的价格从乡政府手中买下了这块地,乡政府官员收了钱,并将其纳入预算。之后,乡领导亲自将这块地带给丁先生,让他建一家理发店。

“事实是,公社确实把那块地卖给了丁先生。但当时土地买卖还比较松散,所以现在的记录有些‘不准确’,也存在一些差异,”阮勇先生说道。他还补充说,公社的立场是承认2017年收回丁先生土地的错误,并希望给予补偿和安置。然而,公社并没有土地出让的权力。

关于琼吕县领导称该地块“法律地位不正确”的说法,因为安和乡地籍官员擅自在土地使用权证上添加了10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2对此,陈巴亭先生表示不同意。

“如果确实如此,琼琉县人民委员会需要核实并明确工作人员的追加登记责任。因为土地使用权证的发放是由国家主管部门和具有足够职权的人员进行的。编制登记、发放土地使用权证、管理地籍记录是国家主管部门的职责和义务。我无法知道是谁登记的。我是一名公民,我只知道按照国家部门的指示去做,然后从国家主管部门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丁先生说道。他补充说,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因为自2024年4月起,琼琉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就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并责成安和乡人民委员会组织核实,明确土地使用的来源……我不明白为什么核实过程要花这么长时间。

“我向公社支付了土地费用,证件齐全。公社只给了我一块地,我就住在那块地上。自从分到地以来,我们家就建了房子,在这块地上安居乐业,并且每年都按时缴纳土地使用税。”丁先生补充道。

经过数月的等待,最近一次是在2024年8月5日,丁先生继续向琼吕县人民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早日解决此案。琼吕县人民委员会在2024年8月22日回复丁先生的一份官方公报中表示,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已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厅长检查并解决此案;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区人民委员会主席报告结果,并在2024年9月15日之前回复公民。然而,截止日期已过近一个月,案件仍未解决。同时,区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处理此案的责任属于安和公社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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