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前妻家人的男子迟来的悔恨
黎明海说,他从义安搬到河静省是为了做生意。他经常听到“和婆家住在一起”和“靠婆家生活”之类的传言。有时他会感到难过,但也没太在意。
在河静人民法院的庭审过程中,居住在河辉塔坊的38岁黎明海一直在哭泣,对自己一时失控给众多家庭带来痛苦表示悔恨。在楼下的大厅里,受害者家属对黎明海说“没什么好说的了”,并要求法官对他进行严厉处罚。
判决书显示,海某来自越南义安省雄原县,2007年与居住在河静省河辉塔坊的裴氏勇女士结婚,育有一子。海某夫妇在向4号住宅区阮氏文女士(72岁,阮氏勇女士的母亲)借来的土地上建造了一栋房屋。2018年,两人发生矛盾,分居,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黎笋路延伸项目实施期间,海某夫妇原居住的房屋被拆除,并获得了2.16亿多越南盾的补偿款。2020年9月7日,阮氏文女士和她的儿子裴文贵(28岁)收到了上述款项。
随后,海先生与范女士的家人会面,商讨赔偿金的分配事宜。双方约定,当海先生和阮女士决定离婚时,他们将赔偿金平分。2020年9月28日上午,海先生收到河静市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后,便打电话约阮女士和桂先生当天中午见面,商讨赔偿金的分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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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海某于1月底在河静省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摄影:德雄 |
范女士的家人后来回复说,他们必须等阮勇女士从河内回来才能完成交易。当天下午1点,海先生将刀放在摩托车后备箱里,然后前往前妻母亲的住所。在谈判期间,双方发生了激烈争吵。当局指控海先生打开摩托车后备箱,取出刀并袭击了三名女性。结果,他前妻的两个姐妹——48岁的裴氏蓉(Bui Thi Nhung)和42岁的裴氏黄(Bui Thi Huynh)——死亡。范女士受伤,健康受损8%。
在一月份的庭审中,海某表示,犯罪前双方没有发生过冲突,他不在乎钱,只是想和前妻的家人好好谈谈,和睦相处。“被告看到阮某和黄某言语粗鲁侮辱,就挥刀砍伤了他们。在扭打中,被告不小心夺走了他们的生命。当时,被告不明白自己为何如此盲目行事,但冷静下来后,一切都太迟了。”海某说。
被告人称,他从义安来到河静省创业,期间多次听到“与妻家同住”、“依靠妻家”的传闻。他有时会感到难过,但并未过多在意。两人婚姻初期生活幸福美满。2017年,夫妻俩因债务问题发生矛盾而分居。妻子去河内打工时,海某也带着儿子租房居住,做汽车修理工维持生计,与妻家鲜有联系。
2019年9月,事情发生了变化。一些朋友告诉他们,海和妻子之前建房的土地正在由政府补偿。海于是打电话给奎询问,奎告诉他,离婚手续办完后,他们会见面分割这笔钱。
“交易达成的那天,我前妻的母亲家人告诉我,等Dung回来再把钱给她。我以为他们在骗我,所以他们故意拖延,没有按照约定把几亿越南盾还给她,所以我就动手了。”Hai谈到犯罪原因时说。
出席法庭的受害者家属代表均表示损失惨重,不愿再评论或发表任何言论,以免再次引发伤痛。在如此讽刺的境遇下与前夫重逢,董女士在法官问询时没有出庭。“我心痛。受害者是我的母亲和两个姐妹,被告是我儿子的父亲,”董女士结结巴巴地说,不知该如何回应。“我仍然感到震惊。我希望他来世能做个好人,”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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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某和母亲(身着黑衣)在法庭上见面时哭了。照片:Duc Hung |
河静省人民检察院代表在听取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属陈述时多次擦泪。检察官辩称,此案留下了非常惨痛的后果,希望大家以此为鉴;因金钱发生纠纷,必须依法彻底解决,以免给当事人造成损害。
海在临终遗愿陈述中表示:“任何言语都无法表达我的全部,我感到非常愧疚。” “今天很可能是我最后一次看到大家像这样聚在一起。即使要付出生命,我愿意志愿捐献遗体,为国家的医疗事业服务。我希望这能帮助到这个国家的某些人。这是我发自内心的愿望,希望你们能够考虑。” 海说道。
审判小组答复称,审判结束后,海某可以向医疗机构提交一份捐献遗体的申请书,供医疗机构考虑。
法院认定被告人无法改造,需要永久脱离社会生活,以该罪名判处其死刑。杀戮根据《刑法》第123条规定,被告人Hai须向Nhung、Huynh家属赔偿4亿余越南盾,并为两名被害人的三个孩子每月提供70万越南盾的抚养费,直至他们年满18岁。目前,被告人Hai已授权其母亲向两名被害人赔偿9000余万越南盾。
听到判决,海默默无语,举起双手擦去脸上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