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余件行政处罚决定尚未执行。
(Baonghean.vn)——这是7月21日下午举行的义安省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实施五周年总结会议上提到的困难和局限性之一。
同志们:省委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春黛,司法部长黄国豪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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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概况。摄影:Phuong Thao。 |
2012年《行政违法处理法》颁布后,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及时、主动出台多项文件,确保《行政违法处理法》在全省有效实施。义安报社、义安广播电视台等省内新闻机构在向人民宣传普及《行政违法处理法》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组织、个人和群众的执法意识显著提高,确保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纪律,维护了国家利益,提高了依法治国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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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春黛同志高度评价各级各部门近年来在落实《行政违法处理法》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摄影:冯草。 |
自2013年至今,义安省各主管机关和个人已发出1,005,707份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达745,948,178,756越南盾,变卖、清算没收的行政违法证物和工具金额达68,698,213,640越南盾。
但《行政违法处理法》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截至目前,已执行行政违法处理决定1001645件,尚未执行的有4062件。
这种现实是由于一些违法单位和个人经济状况困难,无力执行处罚决定;一些违法主体故意不遵守处罚决定,组织执行难度较大,组织执行处罚决定的成本往往数倍于罚款数额;对于属于自由职业者、居住在偏远地区、地形复杂地区的违法主体,执行行政处罚决定难度较大等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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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检查荣市一家糖果店。图片来源:档案馆。 |
会上,代表们还指出了《行政违法处理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困难、障碍、制约和不足,如一些民族地区专门力量、骨干力量仍然薄弱,语言障碍等,法律的传播不畅;一些部门、职能机构在行政违法处理工作中的配合不够严密、经常性,有时缺乏统一性和同步性。
此外,该法的一些规定不够具体,导致执行困难。基于此,代表们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解决方案,以增强该法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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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实施五年来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状。摄影:冯草。 |
会议结束时,省委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春岱同志高度评价各级、各部门长期以来在落实《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
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克服困难,切实贯彻落实法律规定,提高全民守法意识。
值此之际,省人民委员会向在行政违法处理法实施五年中成绩突出的8个集体和7名个人颁发奖状。
冯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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