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更新改造计划及组织架构调整实施过程中的资产购置及维修指导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一份关于在实施机构改革和重组计划过程中购置和维修机关单位资产的文件。

为落实改革、改组政治体制机构计划,精简机构,按照中央要求有效、高效地运行;依法、经济、有效地加强预算和公共资产管理,省人民委员会指示:
- 各机关、组织、单位、地方要采购资产、设备;对投资建设项目进行更新、升级、扩建、新建工程;管理公共资产,要符合预算法、公共投资法、公共资产管理使用法、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省人民议会2024年12月6日第21/2024/NQ-HDND号决议关于决定批准采购资产、设备任务和预算的权限和关于下放批准更新、升级、扩建、新建工程任务和预算权限的规定乂安省所辖机关、单位投资建设项目;省人民议会2024年12月6日第22/2024/NQ-HDND号决议关于决定公共资产管理使用权限的规定;决定采购乂安省管理的货物和服务的权力。
- 受机构调整方向约束的机关、组织、单位:在机构调整精简项目实施期间,暂停实施机关总部装修维修、资产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工作,直至项目完成。确有必要的,请机关、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 财政部负责组织、协调计划投资部、建设部、内务部、省国库、有关单位落实本办法;检查、督促、指导各厅、部门、单位、区、市、镇落实本办法;同时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落实过程中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