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ướng dẫn sắp xếp lại các đơn vị sự nghiệp công lập khi bỏ cấp huyện
各级行政单位设置和两级地方政府组织模式构建指导委员会刚刚对撤销区级后地方公共服务单位的设置调整作出指导意见。

各级行政单位安排及两级地方政府组织模式建设指导委员会刚刚于5月28日颁发了第68/CV-BCĐ号批示,关于实施两级地方政府组织模式时地方公共服务单位安排和重组的方向。
68/CV-BCĐ号批示明确要求各部委、部级机关在实行两级地方政府组织模式时指导地方公共服务单位的安排和重组计划。
事业单位调整重组的4个原则
首先,实行两级地方政府组织模式时地方公共服务单位的设置和调整,并不影响地方提供公共服务特别是基本、必要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对于服务群众、直接解决社区问题的基本公共服务,研究划归公社一级管理(如:公办中学、小学、幼儿园、基层医疗卫生、基层文化等)。
三、对于经济领域和其他需要集中资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事业服务,研究交由省人民委员会或省人民委员会直属专门机构管理(如:农业与环境、科学技术、其他经济事业....)。
第四,对于有收益来源、能够自负盈亏的公共事业服务(如项目管理、土地基金开发、场地清理等),可以由省级(设有跨乡设施)或乡级组织管理和提供,为群众和企业服务。
撤销区划后事业单位设置方向
68/CV-BCĐ号公报明确了4个团体地方公共服务单位的安排方向。
一是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事业单位,当前,要保持当地教育、卫生等领域事业单位体制稳定,只在确有必要时作出安排,不影响当地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因此,指定公社一级负责管理教育设施(目前为区一级的学前班至初中和民族寄宿学校)。

县级人民委员会辖下的现有卫生中心将移交卫生部管理,负责跨乡、跨坊提供服务。卫生中心下设的现有乡卫生站应予以保留,或将原有的乡卫生站合并为新的乡卫生站,并在原有的乡镇设立卫生点,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是对于农业与环境、科技和其他经济服务领域的公共服务单位(包括现有的区级农业服务中心),要研究理顺归口管理,建立符合各地实际情况和特点、跨乡域的公共服务网络体系。
三是对于项目管理、土地基金开发、场地清理、市场、公交车站管理等领域的公益事业单位,各地要根据自身条件、特点以及公益事业收入来源自负盈亏的能力,在省级(跨乡)或者乡级设立公益事业单位,确保公益事业单位设立后自负盈亏,切实履行本地区上述领域公益事业的职能。
四是指导其他公共服务单位的安排。据此,将区广播电视台改组为多媒体通信局或省广播电视台下属单位,履行在乡间地区提供通信服务的职能。
区一级的文化馆或文体馆、儿童之家等,现划归公社一级管理(这些单位的总部设在公社),承担公社内、跨公社区域的文化体育事业服务和公社内基本必需的公共事业服务任务。

新的公社级行政单位允许设立1个公共服务单位,为本公社提供基本、必要的公共服务(已有文化馆或文化、体育中心、少年儿童楼等区级机构且目前设在新公社的公社除外)。
6月15日前完成整理整顿
在落实方面,指导委员会要求各部委、部级机关根据地方两级政府组织模式,颁布指导省、乡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关按所属领域、分管领域的职能、任务和权限的通知,并于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
指导按照上述方向,从中央到基层,按部门、按领域安排、重组公共服务单位网络,在实施两级地方政府组织模式的同时,提供公共服务,特别是提供基本、必要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的需求,确保联络点数量和从国家预算中领取工资的工作人员数量不增加,并于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
地方要根据本文件指导方向,积极制定本地区公共服务单位安排、重组规划,并根据主管部门或领域的指导意见及时调整,确保与地方两级政府组织模式同步实施,按规定及时满足本地区公共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