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政治组织中实行基本工资
内政部正在起草一份通知,指导党、国家、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和协会的机关、组织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工资和津贴领取者的基本工资水平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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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适用主体包括:
1- 在中央党政机关、祖国阵线机关、社会政治组织、各省、直辖市、区、镇、省辖市、直辖市和特别行政经济单位工作的领取国家预算工资的干部和公务员。
2.公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从公职人员工资基金中领取工资。
3-根据主管部门的决定,将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调动或借调到位于越南的协会、非政府组织、项目和国际机构和组织工作。
4. 政府2009年10月22日第92/2009/ND-CP号关于乡、坊、镇干部、公务员及乡级非专业工作者称号、编号、若干制度和政策以及政府2019年4月24日第34/2019/ND-CP号关于修改和补充乡、坊、镇干部、公务员及乡、村、居民小组非专业工作者若干规定的议定所规定的乡、坊、镇干部、公务员及乡、村、居民小组非专业工作者。
5、各级人民议会代表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领取活动费。
6-在重要组织任职的人员。
7-下列人员依法计算确定缴费比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办理工资相关事宜,也适用本通知的规定:
a) 在党和国家机关、社会政治组织、公共服务单位、协会等机关中就读、实习、工作、接受治疗、护理(国内外)并领取工资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并享受国家预算支持其工作经费;
b) 在党和国家机关、社会政治组织、公共服务单位、协会等机关中处于试用期、实习期(含乡级公务员实习期)并享受国家预算资助工作经费的人员;
c) 被暂时停职、拘留或者监禁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
d) 在党、国家机关、祖国阵线机关、社会政治组织、公共服务单位、接受国家预算资助开展工作经费的协会任职的,劳动合同按照政府2004年12月14日第204/2004/ND-CP号关于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武装部队人员工资制度的规定签订。
如何计算工资、津贴和运营成本
《通知》征求意见稿还对工资、津贴和事业费的计算方法作出了明确规定。
1- 对于上述第 1、2、3、4 和 7 款规定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武装部队人员:根据党和国家主管部门关于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武装部队人员工资制度的文件规定的现行工资和津贴系数,按照政府 2023 年 ... 月 ... 日第 .../2023/ND-CP 号法令关于规定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武装部队人员基本工资水平的规定(第 .../2023/ND-CP 号法令)的基本工资,计算工资水平、津贴水平和预留差异系数金额(如有):
a) 工资计算公式:2023年7月1日起生效的工资=基本工资1,800,000越南盾/月x当前工资系数。
b) 配额水平计算公式:
- 根据基本工资计算的津贴: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津贴水平 = 基本工资 1,800,000 越南盾/月 x 当前津贴系数。
- 对于按当前工资加上领导职务津贴和超框架工龄津贴(如有)的百分比计算的津贴: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的津贴水平=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的工资水平+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的领导职务津贴(如有)+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的超框架工龄津贴(如有)x按规定享受的津贴百分比。
- 对于有具体数额规定的配额,按照现行规定保留。
c) 准备金差异系数金额计算公式(如有):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的准备金差异系数金额=基本工资1,800,000越南盾/月x现行准备金差异系数(如有)。
2.各级人民议会代表,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的各级人民议会代表活动费系数,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活动费标准:
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的运营费用水平 = 基本工资 1,800,000 越南盾/月 x 按照规定的运营费用系数。
3. 对于公社、村、居民小组级非专业劳动者:自2023年7月1日起,国家预算拨付给各公社、村、居民小组的津贴资金,按照政府2019年4月24日第34/2019/ND-CP号议定第二条第五款、第六款规定,按每月180万越南盾基本工资计算。上述人员津贴水平具体规定,按照第34/2019/ND-CP号议定第二条第五款、第六款规定执行。
4- 对于在重要组织中工作的人员:
a)国防部、公安部管理的重要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服从国防部长、公安部部长的指示。
b) 在党、国家机关、政治社会组织(不属于国防部、公安部管辖)重要机构任职人员,应依据本条第1款规定计算方式,核算工资、津贴及预备金差异系数(如有)。
21/0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