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调整后,兴原县(旧)义安省成立了哪 4 个新公社?
行政单位调整后,义安省兴原县(旧区)组建了哪4个新公社?
根据2025年第1678/NQ-UBTVQH15号决议第1条第26、27、28、29款规定,2025年义安省乡级行政单位设置规定如下:
第一条 义安省乡级行政单位的安排
根据政府2025年5月9日第343/DA-CP号关于2025年乂安省乡级行政单位设置的项目,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乂安省乡级行政单位设置如下:
26. 将兴原市及兴道乡、兴西乡、盛美乡的全部自然面积和人口合并为一个新的乡,命名为兴原乡。
27. 将兴安北乡、兴安南乡和兴忠乡的全部自然面积和人口规模合并为一个新的公社,命名为安忠公社。
28. 将Hung Linh、Long Xa、Thong Tan 和Xuan Lam 公社的全部自然面积和人口规模整理为一个新公社,称为Hung Nguyen Nam 公社。
29. 将 Chau Nhan、Hung Nghia、Hung Thanh 和 Phuc Loi 公社的全部自然面积和人口规模合并为一个名为 Lam Thanh 公社的新公社。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安排后,由旧兴原县组建的乂安省6个新乡为:
静息态 | 新的公社/区名称 | 原雄原县乡级行政单位 |
1 | 兴原公社 | Hung Nguyen 镇 + Hung Dao 公社 + Hung Tay 公社 + Thinh My 公社 |
2 | 安中公社 | 兴安北公社 + 兴安南公社 + 兴中公社 |
3 | 兴原南公社 | 红林公社 + 龙霞公社 + 通丹公社 + 春林公社 |
4 | 林清公社 | Chau Nhan 公社 + Hung Nghia 公社 + Hung Thanh 公社 + Phuc Loi 公社 |
乂安省划定后130个乡级行政单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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