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关于重组机关和行政单位的第157-KL/TW号决议
2025年5月25日,陈锦图同志代表政治局签署并发布了政治局关于执行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关于重组机关和行政单位的决议和结论的第157-KL/TW号结论。
第157-KL/TW号结论指出,根据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关于政治体制机构重组的各项决议和结论的执行情况和成果;为确保省级行政单位的整合合并取得进展和满足要求,不组织区级行政单位,也不重组乡级行政单位;在审查了2025年5月23日中央组织委员会关于中央和政治局关于政治体制机构重组的各项决议和结论执行情况(2025年5月17日至23日)的第392-BC/BTCTW号报告中中央组织委员会的建议和意见后,政治局得出如下结论:
政治局要求在2025年7月15日之前完成乡级安排,在2025年8月15日之前完成省级安排。
政治局要求各级党委、组织继续做好思想工作,积极把握舆论,预测风险,及时发现和处理出现的复杂问题,在改组过程中保持内部团结一致,确保新机构顺利运行,提高效率、效能和效益。
政治局指派政治局委派的同志与并入地区省市级党委书记同志共同主持会议,指导严格执行政治局和书记处关于起草各级党代会文件、制定并入地区省市级党委和新成立公社级党委人事工作的方针、结论和指示;注重领导和指导,绝对避免地方倾向和意识形态、“集团利益”和消极情绪。
与此同时,政治局指派的同志将被召集来主持和指导(新的)省市级党代会文件的起草工作。
政治局责成省、市委常委主动做好准备,在2025年7月1日法律文件生效后,组织实施合并后由区级职能任务向乡级职能任务移交的必要条件、流程和程序。

确保省、市级机构合并后组织和工作条件同步、顺利、高效地运作,不中断工作,不留空缺领域,不影响机构、组织、企业和人民的正常运作。
新公社层面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力争在2025年7月15日前完成;省层面力争在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严禁对人事安排过程进行任何影响或干预;对任何违规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理。
政治局责成政府党委领导和指导:
尽快完成关于两级地方政府权力下放、权力下放和授权的法令草案,以及根据政治局和书记处结论,规范省级和乡级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构的职能、任务和组织的法令草案,特别是关于权力下放和权力下放的政策。
关于公社、区、特区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构人员配备的临时指导意见,将于2025年5月完成。
然后确定工作岗位,并将员工分配到相应地区,以确保在 5 年内员工人数基本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继续审查并及时补充有关重组省级和乡级行政单位、结束区级政府运作、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时需要执行或移交的内容和任务的指示,确保在2025年6月5日之前完成,保证两级地方政府平稳、持续、不间断、有效运作。
内政部党委主持并协调有关机关单位的工作。紧急颁布规章和指南与公社、区、特区公务员职称标准以及专业技能培训和培养计划相关的;支持乡镇级兼职人员的制度和政策应在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
政治局责成祖国阵线党委和中央群众组织领导和指导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党委研究并及时发布指导工作的文书。停止运作,不得在行政机关、武装部队和公共服务单位设立工会组织,这些单位的员工工资100%来自国家预算。确保与宪法和工会法的修订和补充进程保持同步。
政治局指派中央组织委员会负责:
- 综合中央党委、中央直属委员会和中央直属委员会的意见,及时完成项目,报政治局、书记处审议决定,颁布有关公社、街道、特区党委、咨询支持机构、公社级党委公共服务单位的职能、任务、组织结构、工作条例等的规定,作为各地实施项目结束区级活动、设立新的公社级单位的依据。
- 与相关部门、省市级党委协调,完成省市级党委人事计划,并报政治局、书记处……审议决定,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力争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
- 与待合并的省市级党委协调,完成终止待合并省市级党委活动和建立(新的)省市级党委的项目。
政治局责成中央各级党政机关和委员会继续审查、建议修改、补充和公布有关党的文件,以确保在各级行政单位调整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实施后,中央与地方的一致性、统一性和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