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党委关于政治体系机构重组的结论
乂安省党委要求新成立的机关、单位、组织确保正常、连续、有效、高效地开展工作,不出现任何法律空白。

义安省常务副书记黄义孝刚刚代表省委签署并颁发了关于重组义安省政治体系机构的第 473-KL/TU 号结论。
2025年2月7日,省委执行委员会在会议上审议了省委常务委员会2025年2月6日第94-TTr/TU号文件,讨论并同意了乂安省政治系统机构改组计划,具体如下:
1. 党政机关
——合并省委宣传部和省委群众动员部。
- 省级机关党委、省级企业党委活动结束;省级党代表团、党的执行委员会活动结束。
- 成立省级党委。
- 成立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员会。
- 省卫生保健和保护委员会的运作结束。
2. 面向机关、单位
2.1. 针对省级部门、分支机构和行业
——将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合并为农业与环境部;接收劳动荣军与社会部赋予的扶贫工作任务,组建国家扶贫管理机构。
- 将科学技术部和信息通信部合并为科学技术部,包括:将新闻出版国家管理机构的职能、任务和组织移交给文化、体育和旅游部(合并后);将网络信息安全国家管理任务移交给省公安机关。
- 将文化体育厅和旅游厅合并为文化体育旅游厅;接管信息传媒厅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机构的职能、任务和组织;接管省投资、贸易和旅游促进中心的旅游推广职能和任务以及一些官员和公务员。
- 将交通运输部和建设部合并为建设部,将道路机动车驾驶证的测试和颁发任务移交给省警察局。
- 将财政部和计划投资厅合并为财政部,接收省投资、贸易和旅游促进中心调入的投资促进、企业发展支持等职能和任务以及一批官员和公务员。
- 将内政部与劳动、伤残军人及社会事务部合并为内政部,具体包括:
+ 对于内政部:将宗教委员会的职能、任务、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转移到少数民族和宗教部。
+ 对于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将职业教育国家管理机构的职能、任务和组织移交给教育培训部;将社会保护、儿童、预防社会弊病机构的职能、任务和组织移交给卫生部;将扶贫机构的职能、任务和组织移交给农业与环境部;将戒毒和戒毒后管理国家管理任务移交给省警察局。
- 在民族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民族和宗教局,接管内政部的国家宗教管理机构的职能、任务和组织。
- 教育培训局:接受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局移交的国家职业教育管理机构的职能、任务和组织。
- 卫生局:承担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局移交的社会保护、儿童、防治社会弊病等国家管理职能和任务。
- 工贸厅:接收工贸部的原义安省市场管理厅,并将其改组为工贸厅下属的市场管理厅;接收从省投资、贸易与旅游促进中心调来的贸易促进职能和任务及若干官员和公务员。
- 司法部:将国家犯罪记录管理任务和发布犯罪记录公共服务的实施移交给省警察局。
——未合并或新设的部门、机构继续实施内部机构重组计划。
2.2. 省人民委员会直属公共服务单位
- 结束省投资、贸易和旅游促进中心的运作;将投资促进职能和任务移交给财政部(合并后);将贸易促进职能和任务移交给工业和贸易部;将旅游促进职能和任务移交给文化、体育和旅游部(合并后)。
- 同意省人民委员会党委提出的以下单位内部机构改组计划:荣市医科大学、文化艺术学院、旅游商学院、越德职业学院、越南-韩国技术学院。
2.3.县级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构和公共服务单位
——同意省人民委员会党委提出的县级人民委员会直属各专门机关、公共服务单位合并、整合方案。
省委执行委员会责成省委组织委员会主持建议省委常委会发布项目和决定,配合建议组织发布关于党的机关、组织机构的设立、合并、终止活动的决定,于2025年2月13日前完成。同时,主持、配合有关单位建议省委常委会干部工作,安排省委常委会管理的干部;确保在发布设立新的机关、组织、单位的决定时,同时发布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
省人民委员会党委指导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各机关、单位完成项目,并根据政府部门机关、单位的权限,提交省人民议会决定。公布完成决定的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之前。县级完成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之前。
关于督察体制改革,近期,我们将继续落实已制定的方案;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将有序推进。同时,我们将继续研究并建议主管部门修改、补充和完善有关职能、任务、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文件。
省委执行委员会要求各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迅速、积极、坚决落实各项要求,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新成立的机关、单位、组织要确保及时、连续、有效、高效开展工作,杜绝任何法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