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延纳乡近百户临时居住在工地上的居民的住房需求

天鸿 December 11, 2024 08:58

这片土地原本是水电工程的工地,但工程完工后,并没有移交给政府管理,导致很多居民擅自占地建房,甚至还花钱从建筑商手里买回来。

生活在建筑工地的恐惧中

多年来,祥阳县安那乡(Yen Na commune,Tuong Duong)近百户居民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担心不得不搬迁到其他地方,并将土地归还给政府。因为他们居住的土地曾是水电项目的施工场地,按照规定,项目完工后,当地政府必须收回这片土地。

“这里也不太平,政府一直叫我们搬走。可是我们能去哪儿呢?以前买的,又没占着。”一位居民表示,希望政府能创造条件,提供土地,让我们可以长期居住。

还有一户人家说,十几年前,因为不想住在国家提供的安置区,看到工人走了,地也空了,他们一家就搬到这里自己盖房子住。

“我们想住在这里,因为这里靠近老村,也靠近主干道,很方便。我们知道这样住是不对的,但我们已经盖好了房子。现在我们只希望政府能创造一些便利条件。我们同意归还政府拨给我们的安置用地,作为这块土地的交换。”

Vi Thanh Son 先生 - 60 岁,Yen Na 公社(Tuong Duong)

Khu vực này nằm ven Quốc lộ 48C.
该区域位于48C国道沿线。图片:Tien Hung

20年前,为了建造班韦水电站,祥阳县清理了超过76公顷的土地,并将其交给投资者借地,以便承包商建造工人住房和行政大楼。到了2011年,水电站竣工后,许多承包商没有拆除房屋并将土地归还县政府,而是随意将成排的工人住房和行政大楼卖给了一些当地居民。

此外,许多邻近居民也因各种原因来到这片土地上建房居住。截至目前,这片位于48C国道沿线的工地共有96户居民。其中,78户为非法居住,其余居民是在2018年自然灾害和洪涝灾害后,由当地政府安排迁入的。

近年来,Tuong Duong 县人民委员会已采取行动收回上述超过 76 公顷的土地。然而,许多家庭已经从建筑承包商手中购买了房屋。水力发电并且还活着,所以恢复非常困难。

祥阳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领导表示,按照规定,项目完成后(2010-2012年),对于投资者不需要使用的区域,投资者的责任是归还干净的场地,然后交给当地政府投入土地基金进行管理,不浪费土地,不让人侵占。

但当时投资方与承包方未归还土地进行移交,导致农户在项目用地范围内擅自侵占土地建房、进行农业生产、饲养牲畜家禽等;另一方面,承包方又违规将工人营地、公共用房、医疗站等资产擅自出售给农户用于居住、饲养牲畜等,导致目前土地移交工作举步维艰。

公社和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挨家挨户劝说居民归还土地,但居民们“恳求”县政府为他们创造永久居住的条件。2022年,祥阳县成立了一个跨学科小组,负责检查、审查和收回这片土地。此后,投资者该地块已归还并移交给Yen Na公社人民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以防止他人再次侵占,总面积为69.29公顷。其中,土地主要为生产林地、公共工程用地、刀耕火种地……

目前,仍有7公顷多土地因群众住宅问题未能移交,其中3.36公顷土地上居住着96户居民,小学和部分工人住房尚未拆除。

Một khu dân cư trên đất công trường.
建筑工地上的住宅区。图片:Tien Hung

合法化提案

祥阳县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经审核,该县拟为目前使用土地的96户居民,拟定3.36公顷土地的利用方案,以便居民有地建房,早日稳定生活。“该县人民委员会已指示相关内容。”自然资源与环境部 他说:“主席与投资者和 Yen Na 公社人民委员会进行协调,根据现状检查和审查每个土地使用者,然后将他们分成几组。”

据记者调查,第一批36户居民已迁至工地居住,他们均为附近安置区居民。目前,其中7户房屋面临滑坡风险,需搬迁至工地退还地块范围内新的安全地点。25户居民要求继续留在原地,按照国家安排的安置区退还土地方案,以现有宅基地为替代。对于超出退还范围的,建议在同一宅基地内办理农用地证。4户居民与水电项目移民家庭分离,要求就地安排宅基地,并按现行规定履行资金义务。

Dãy nhà từng là nơi ở của công nhân xây dựng thủy điện, sau khi công nhân rời đi, nhà thầu tự ý bán cho người dân.
这排房子曾经是水电建设工人的住所。工人离开后,承包商随意将它们卖给当地人。图片:田洪

第二类是受2018年洪水影响的家庭,他们搬到了这里居住。这群人共有18户,之前安置在溪古景安置区。目前,其中16户已建好稳定住房,2户暂时住在小学宿舍和父母家。这些都是政府分配了安置用地的案例。

第三批由15户从承包商处购买房产并扩建房屋的居民组成。其中,3户原在班韦水电项目安置区拥有土地的居民迁入,并承诺归还国家安排的安置区土地,用现有地块替换。另有12户与原班韦水电项目安置区居民分离,要求就地安排土地,并按照现行规定履行财务义务。

最后一组是来扩建、改造土地建房的27户。其中,4户原有安置用地流转的,17户与水电项目安置户分离,要求就地安排宅基地,并按现行规定履行资金义务。另有6户外地居民也来扩建、改造土地建房、经商,也要求就地安排宅基地,并按现行规定履行资金义务。

根据2013年《土地法》,所有居住在此的居民的房屋必须拆除,并将土地移交给政府管理。然而,2024年《土地法》已经生效,根据国家对少数民族土地的责任第16条和第102/2024/ND-CP号法令关于少数民族土地支持的第8条的规定,该法为处理此事开辟了一条更便捷的途径。我们正在等待有关实施该法的指示,如果符合条件,我们将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照向该地居民提供永久居住土地的方向处理此事。

阮凤雄先生 - 祥阳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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