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义连乡1A国道升级扩建工程征地补偿困难
(Baonghean.vn)—— 越南荣市义连乡正考虑在1A国道扩建工程(1994-1995年阶段)中提供土地清理支持和补偿。然而,目前确定补偿和支持受影响土地面积面临诸多困难。
要求赔偿的区域实际上已不存在。
目前,荣市存在着与以下方面相关的问题:1A号公路限界主要集中在宜莲乡,其中68户居民已提出申诉,要求获得福利。根据规定,这68户居民的申诉已过期。然而,为了保障人民的权利和省政府的指导方针,荣市人民委员会自2018年起成立了工作组,负责检查和审查宜莲乡68户居民申诉的解决情况。然而,工作组收集的记录和文件不足以断定这些居民的申诉是否有足够的理由得到解决。
荣市人民委员会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专家阮仲胜先生表示:2018年,荣市人民委员会处理并答复澄清了68名公民的请愿,内容为:“公民的请愿没有审议和解决的基础”。
然而,在对话中,民众要求以1994-1995年土地资产补偿与扶持记录以及土地资产清理与补偿的现状规划为依据,计算出1994-1995年国家为实施PMU1项目开垦土地时受影响家庭的土地面积,并制定针对该地区家庭的补偿、扶持和土地清理计划。这些家庭承诺不再继续投诉。
随后,如果市人民委员会收集到完整的记录、文件和法律依据,能够准确计算出这些家庭受影响的土地面积,则建议继续制定补偿计划,并对这些家庭尚未得到补偿或支持的剩余区域提供额外支持。

关于查找1994-1995年PMU1项目相关记录、文件、历代土地使用权证件及补偿、场地清理记录的问题,据Thang先生介绍,2014年,“1A国道升级扩建工程”补偿、场地清理地籍图的提取和补充测量工作是由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信息技术中心进行的,并得到了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批准,因此,土地边界的确定、划定和测量工作并非由荣市人民委员会进行。另一方面,2014年,这些住户申请补充补偿的土地,目前处于闲置状态(这些住户已重建了围栏,该围栏自1994-1995年起就不再使用)。
为解决群众诉求,荣市人民委员会还向义安省国库、交通部、第二公路管理厅、497股份公司和义禄县人民委员会发出文件并派员直接向群众索要原土地使用权证件、补偿记录以及PMU1项目实施期间(1994-1995年)1A国道场地清理情况的复印件。结果,上述单位提供的记录不完整,提供的记录中没有显示1994-1995年各户清理的土地面积,也没有显示目前道路状况为沥青路面。

此外,使用1991-1992年的测量图、2002年和2014年的地籍图以及2014年项目地籍图的摘录和补充测量来确定1A国道升级改造所影响的土地面积也变得“不可能”,因为1991-1992年的宜莲乡测量图没有坐标,也没有配套的地图集。
另一方面,1994-1995年以后,由于实施PMU1项目时,农户修建了后围墙,因此2002年、2014年测量的地籍图以及2014年实施1A国道升级扩建项目时对地籍图的摘录和补充测量,已经不再显示农户要求额外补偿的区域。
提出额外的支持选项
据我们了解,1A国道升级扩建工程(途经义安省)此前由交通部投资,分为两期实施:第一期于1994年至1998年实施,第二期于2013年至2015年实施。事实上,在第一期工程中,根据交通部文件和该省相关规定,从走廊中清理出来的区域只给予资产补偿,不给予土地补偿。2013年,即第二期工程实施期间,受影响的农户要求对尚未实施的第一期工程的土地进行补偿,但当时民诉尚未得到解决。因此,第二期工程竣工后,超过3000户农户就此补偿问题提出了投诉,甚至引发了多起诉讼。

在中央各部委确认第一阶段清理的区域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给予补偿和支持(前一阶段没有提供此项支持,没有确保人民的权利)之后……同时,政府批准向尚未得到补偿的受灾家庭支付12750亿越南盾,当局和地方政府被迫“重新审视”1994-1995年的记录,作为补偿和支持的依据。
回到荣市的故事,由于在1994-1995年实施1A国道扩建项目时难以找到记录和文件证明受影响人民的具体土地面积,荣市人民委员会指示城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制定计划来确定支持价值,但没有制定对家庭的补偿计划。

宜连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阮玉德先生表示,1994-1995年扩建1A国道时,没有颁发土地收回决定,没有制作地籍图来确定每户土地面积,保存期间的地籍记录不完整。目前,仅24户还保留着1994-1995年实施PMU1项目时的现状图纸和检查记录。2024年1月9日,宜连乡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了这24户名单中资产和建筑物占用土地区域的来源和土地使用情况,并提交市人民委员会审议。
杜先生还表示,地方政府已邀请公社人民委员会前任领导以及1994-1995年期间参与土地清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工作并记录他们的意见。根据与会者的意见,宜连公社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1月10日公开了各户土地来源和使用情况(公开15天)。
根据宜莲乡人民委员会提交的受灾地区和面积,以及省人民委员会和荣市人民委员会的指示文件,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已制定了一项计划,将提供超过160亿越南盾的额外援助,其中包括滞纳金。然而,该计划尚未获得主管部门和机构的批准。因此,与政府批准的12750亿越南盾一揽子计划相关的赔偿和援助支付“障碍”至今仍未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