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平顺省人民委员会原主席及四名下属
2021年5月3日,公安部侦查警察局执行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局长第18号和第19号决定,关于责成处理平顺省09个土地项目和商业住宅开发投资项目中存在违法迹象的犯罪信息。
在核查侦查过程中,公安部侦查警察局于2022年2月10日对以下05名犯罪嫌疑人发出第08/QD-VPCQCSDT号刑事诉讼决定;第39、40、41、42、43/QD-VPCQCSDT号刑事诉讼决定;第11、12、13、14、15/LB-VPCQCSDT号暂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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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平顺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玉海先生。 |
1.阮玉海,1962年12月31日出生,原平顺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常住地及现住地:平顺省藩切市富水坊雄王街14号。
2.梁文海,1960年9月1日出生,原平顺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常住及现住址:平顺省藩切市富水坊Thu Khoa Huan街。
3.胡林,1960年10月10日出生,曾任平顺省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现住址:平顺省藩切市春安坊第二区武志公街20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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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已对平顺省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原部长何林先生发出逮捕令。 |
4.黎元青丹(Le Nguyen Thanh Danh),1980年7月20日出生,曾任平顺省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现住址:平顺省藩切市富水坊Thu Khoa Huan街。
5.吴孝全,1977年12月4日出生,平顺省财政部副部长。常住及现住址:平顺省藩切市富海坊范兴街。
五名被告人均因涉嫌违反2015年《刑法》第219条第3款“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罪被起诉,案件发生在平顺省藩切市富海坊706B路(现武元甲街、阮统街)两侧土地基金内的新越发2商服住宅区项目(3个地块,第18、19、20号)。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五部)批准,公安部侦查警察局于2022年2月10日执行上述决定、命令,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