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3亿越南盾判缓刑的女法官被起诉
检察机关认定,法官黎氏碧英收受了被告家属 3 亿越南盾,以判处缓刑。
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决定,对河内市丹凤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官黎氏碧英以受贿罪提起公诉,该案符合2015年《刑法》第354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决定对被告人黎氏碧英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暂停其公职、暂停其党籍等措施,以配合侦查。
据悉,黎氏碧英法官受命审理2016年底发生在丹凤县红河乡的一起故意伤害案。
2017年8月2日,在审判过程中,法官黎氏碧英向被告人阮文建的家人收取了3亿越南盾,并同意判处被告人阮文建缓刑。
2017年8月4日,被告人阮文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被告人阮文建的家人向法官碧英索要赎金,同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