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理想已经消逝、不再忠诚于党的人,我们不会同情。
在做好党员培养、违法乱纪的党员排查、处理的同时,是否应该给那些不再忠诚于党的党员“铺路”……
随着反腐败斗争愈演愈烈,从公社、区到省市,甚至中央一级的党员,几乎每天都有违纪违法而被纪律处分、开除党籍。
现实情况是,近年来受到纪律处分的干部党员,大多出现了政治道德滑坡的现象,其根本原因是自身修养不足,战斗精神淡化,忘记了对党和人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少党员克服不了小我私心,受制于物质利益的诱惑,沦为金钱和权力的奴隶,导致腐败、滥用职权、分裂国家。
另一个原因是,很多地方、很多层次巡视监督、维护纪律工作不够经常、不够严谨,由于多种原因,党组织对党员管不好,管党的措施不够充分、必要,对党员的管理出现松懈。
我们党在历次党的代表大会上都反复思考这个问题,从1994年第七次中期会议开始,我们党就提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
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也指出,“相当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管理干部,包括一些高级干部,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作风都有所下降,出现思想观念淡薄、个人主义、机会主义、实用主义、追求名利地位、地方主义、贪污浪费、专断专行、缺乏原则……”等现象。
党的十二大强调,一部分干部和党员思想道德生活作风滑坡的风险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存在,有的甚至更加严重,直接关系到党和政权的存亡。
此前,舆论还在纠结“不少堕落的干部党员”在哪儿,难以“点名批评”。但十二大以来,随着我们党和党的领导人对党的建设和整顿的决心,“不少堕落堕落的干部党员”已不再是舆论的疑问,而是日益凸显。“不少”被清晰地指向每一个违法的个人和集体。任何人,无论在任还是退休,“大官”还是“小官”,只要触犯了法律,都将在法律面前受到认真、公正、严格的制裁。
2011年至2017年,全党共清除党员50938人,其中因违纪被清除党员38519人,另有12499人受到纪律处分和开除党籍处分。清除、清除和开除不再具备党员资格人员的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2011年清除6005人,2013年清除7413人,2015年清除6458人,2017年清除9822人……
在最近的一次会议上,总书记兼主席回顾说,1945年八月革命时,全国人口2500万,党员只有5000人,但党成功地领导了这场革命。目前,全国人口超过9000万,党员约500万。党员人数众多但不强大,正是由于党员素质低。
要克服当前“多而不强”的局面,首先要抓好党员的培养和发展,选拔出真正有道德、有模范带头作用、对党对国家绝对忠诚、不愧为人民忠诚公仆的党员。党组织内部要对党员,特别是位高权重的党员,做到越是位高权重,越要起到表率作用。
第二,每个党组织都要有党员管理,必须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培训,甄别和处理违法犯罪的党员。因为如果这些工作做不好,党员管理不力的后果非常严重,不仅会失去党员,更重要的是失去党的威信,失去人民对党的信任。
与此同时,对于那些理想已经消退、对党组织没有热情、感觉自己不能满足党的要求的党员,我们是否应该为他们“铺路”,让他们自愿、光荣地退党?
日前,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在印发中央书记处关于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指示的意见会议上也指出,党要强,首先要每个党员都强。
中央政治局还颁布了关于检查监督干部工作的第179-QD/TW号规定,旨在提高党在干部工作中的领导能力、战斗力、团结力和维护党的纪律和秩序。该规定明确规定,干部和党员必须定期自我反省和评估自身在工作中的优势和劣势,培养和锻炼自身的道德品质和作风。该规定还强调,党组织在领导、管理、分管领域或根据分管的职责任务对干部工作进行监督。
党的法规和总书记、国家主席的领导,一定能够使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甄别和发现工作越来越有效,使我们的党越来越廉洁、越来越坚强,不愧为人民的忠诚公仆,正如我们党的领导人曾经强调的:“党员多而不强,名不副实,不如党员少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