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公社主席因不当行为受到纪律处分
6月2日,坚江省鸿达县委书记张新茂表示,将对两名犯错误的公社主席进行纪律处分,并提拔他们。
6月2日,坚江省鸿达县委书记张晋茂表示,县委常委会已收到并处理了反映平江公社(鸿达县)人民委员会原主席范文利先生和甘英勇先生的情况的材料,他们犯了错误,但仍然被县党代会选举为2015-2020年任期执行委员会委员。
具体而言,从2010年至2014年底,平江省人民委员会与61名个人签订了出售T5住宅区91块土地的合同,共计售出6.85亿越南盾,总价款为15.55万亿越南盾。其中,范文利先生签订了11份合同,售出17块土地,售出金额为2.5亿越南盾。张英勇先生签订了50份合同,售出74块土地,售出金额为4.35亿越南盾。
平江公社人民委员会将征收的6.85亿越南盾打印成收据,留存2.605亿越南盾用于支出,未上缴国库。其中,范文利先生支出1935.1万越南盾,Cam Anh Dung先生支出2.4114.9万越南盾。
尽管存在这些违规行为,检查结论仅建议对范文利先生和张英勇先生进行审查和经历审查。范文利先生现已升任县委委员兼县劳工联合会主席,张英勇先生目前是县委委员兼鸿达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新茂表示,鸿达县委常委会已指示李先生和杨先生所在的党支部在下次会议上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告县委常委会审议。
据《青年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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