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郑春青案中的高级官员:防止堕落
中央巡视委的严肃处理,将起到警示作用,起到震慑作用,防止干部队伍出现腐败苗头。
据悉,中央检查委员会已审查并决定对涉嫌郑春青案的内务部、中央组织部、后江省委多名高级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并建议秘书处对有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考虑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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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中央检查委员会。 |
原归州县委书记、原乂安省少数民族委员会主任罗春越先生通过关注大众媒体评价道:“十二届中央委员会非常严格,对悬而未决的问题处理得非常严肃。特别是在郑春青案中,我们高地少数民族群众看到党和国家对案件的处理非常公正。”
乂安省归州县新乐镇人民委员会主席阮世功赞同上述提出纪律处分的决定,但他表示,目前,基层舆论仍在质疑,除了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外,是否还有其他人员?谁应该为郑春青先生出国一事承担主要责任?
乂安省归州县周行公社党支部书记郎青强表示,处理与郑春青先生案件有关的个人和组织是为了严明党的纪律,帮助党廉洁坚强,提高党的战斗力。
郎清强表示:“中央委员会正在严厉坚决地处理腐败和社会上的负面问题。我希望,所有负面问题都能继续得到中央委员会的妥善处理,为党的纯洁性做出贡献。”
庆和省甘林县水吉乡胡明心先生表示,郑春青案中对高级干部的处分体现了党的纪律的严格性。关键问题是,在干部组织工作中需要建立管理和监督机制,避免出现“买官买权”的情况。
胡明心强调:“我认为中央巡视委员会对涉案官员郑春青案的处理是严肃而果断的。通过此举,公众可以看到,官员可以退休、调职,犯下多年前的违规行为,但仍然受到纪律处分。这不仅给人民带来了信心,也为官员和党员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避免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广平省胡氏翠女士也赞同全国各地许多民众的意见,她表示,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办事非常严格,赢得了人民的信任。“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尤其是在追求职位和权力的过程中,我认为,所有党员和各级干部都必须切实执行中央委员会第四号决议。”
岘港市海州郡胡胜忠先生对中央政府的坚决果断和严明纪律表示赞赏。人们相信,此案一定会得到妥善处理,定罪量刑,绝无例外。
中央巡视委员会对涉嫌郑春青案的干部和机关予以严肃处理,将有助于教育干部和党员努力完成任务,同时起到震慑作用,防止道德和作风的下滑,避免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发生不必要的违法行为。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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