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民运委副主任受到纪律警告
省委检查委员会刚刚对省委民运委员会副主任、县人民委员会主席任职期间的行为给予警告处分。
中央检查委员会网站2月12日报道:2月7日,广义省委检查委员会决定对原广义省委副书记、李山县人民委员会主席(任期2011年至2016年),现任省委小组书记、省委民运委员会副主任陈玉原给予警告处分。
2013年至2015年10月,阮先生在担任李山县县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期间,存在以下缺点和违法行为:放松对县内一些项目的土地、建设和投资管理,纵容诸如:允许安海、安荣两乡人民委员会超越权限将土地出租给22户人家、为2个项目出租土地、为8户人家延长土地租赁期限、改变土地用途26次(其中7次是直接签署的)和不按照国家规定出租土地1次;允许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在项目立项和实施阶段对一些项目的投资管理存在违法行为,抬高结算价。
同日,广义省委检查委员会决定对以下女性给予纪律处分:县委常委、李山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任期2011年至2016年)范氏香和广义省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原副部长古氏清梅。
2013年至2016年,黄女士就11个项目的土地使用计划审批提供咨询,就33个项目的土地用途进行变更(其中23个她直接签字),并就2个项目的土地租赁提供咨询,这些行为均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按照规定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3个项目的投资政策决定;违反李山县委常委会的政策,增加了3个项目的土地租赁期限和面积。
此外,黄女士没有及时指导检查和处理43个非法建筑工程;缺乏对乡人民委员会在公共土地管理方面的指导和检查;签署了实施项目的文件,而省人民委员会尚未批准投资,并签署了违反规定延长8户家庭土地租赁期限的决定;代表县人民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意乡人民委员会未经批准将土地出租给22户家庭。
2012年至2014年,麦女士担任该省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副部长,直接主管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工作,期间与4家职业培训单位签订了不合规的职业培训合同。由于缺乏检查和监督,导致6家职业培训单位违规招生,18家职业培训单位不按规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22家职业培训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发放培训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