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城县净水厂移交工作面临困难

田东 DNUM_CBZBCZCACD 14:05

(Baonghean.vn)- 位于寿清乡(安城)的自来水厂由预算和中央扶持资金投资,但被委托给一家私营企业管理。面对这一问题,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该地尽快完成移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手续。

国有资产向企业划转

寿清乡是安城县的一个低地乡,位于县城东北15公里处,共有2820户人家,10814人,分为10个小村庄。2004年,该乡投资兴建了1座净水厂为人们提供洁净水源;于2005年正式投入使用。

该水厂最初设计供水范围为419户家庭,相当于3个居民区的1680人,用水量为每人每天60升,以及公社中心的一些行政和公共服务单位。当时的投资额约为25亿越南盾,其中地方政府需承担约20%。经过多阶段的升级改造,该项目已连接并扩展,服务范围覆盖全社1600多户家庭,与最初投资的供水设计规模(增长超过300%)相比,增加了近12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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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清乡水厂于2005年竣工并投入运营。图片来源:Tien Dong

虽然该项目由国家预算和中央政府资金投资,但自运营以来,该工厂一直以承包模式委托给许多个人和非国有单位进行管理和运营。特别是,曾有一段时间,承包方未能确保向地方支付合同款,拖欠金额高达2亿多越南盾,导致地方政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2018年5月起,寿清乡人民委员会将该项目的管理和运营承包给兴勇建设投资咨询股份公司(注册地在演州县)。最初,该单位每月需向地方政府支付的合同金额为1000万越南盾,现已降至500万越南盾/月。

然而,按照规定,地方政府未经省级人民委员会决定(项目移交方式由省级人民委员会决定)就将项目移交给企业管理运营,既不属于地方政府权限,也不符合国家规定。另一方面,移交也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和流程(移交时未征求省级人民委员会的意见),移交前未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必要手续,也未完成选择具有足够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单位进行管理和运营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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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水厂自投入运营以来,曾多次委托个人和企业进行管理和运营。图片:田东

更何况,虽然承包给了民间单位,但该供水项目至今仍无法保证现有规模的供水运行,更何况运行18年后,系统性能下降,局部失水,严重受损。此外,由于供水规模从最初的400多户扩大到1600多户,无法与升级水厂处理能力的投资同步,原水水库的容量太小,约为2000立方米。3只够2天/18天的用水。

此外,供水规模的扩大并没有伴随供水管网(输水管网、配水管网)的更新换代、升级改造和维修保养,无法保证清洁水源的供应,导致管网水损率极高,许多位于管网末端的村庄已经无水可用。

难以应对

关于地方政府将工程承包给企业的问题,寿清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武清东表示:“水厂建成后,由于地方缺乏足够的人力资源来运营和管理,因此与该地区的一些个人和单位签订了合同。然而,由于组织、管理、运营和利用能力和经验有限,许多个人和单位运营不力,造成巨大损失,甚至拖欠地方政府的承包款。2018年5月,该乡人民委员会与兴勇建设投资咨询股份公司签订了合同,该企业出资投资新建和更新改造,确保现有居民的生活用水供应;此外,还扩大了向奠连乡和奠春乡(奠州)的供水……

董先生还表示,目前管理移交在文件和手续方面面临诸多困难,尚未最终敲定。同时,居民对清洁水的需求日益增长,需要投资升级水厂的规模。公社人民委员会曾多次提出将水厂移交给个人和企业,以便他们能够积极管理和投资发展水厂,但这一提议至今未得到解决。由于正式移交手续尚未完成,企业也不敢继续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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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竣工交接。图片:Tien Dong

安城县人民委员会财务规划处处长邓氏勇女士表示:“关于寿城乡净水供应工程的移交,县政府正在指导地方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目前,该工程的移交工作需遵守政府2022年6月24日第43/2022/ND-CP号法令,该法令旨在规范净水基础设施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开发。根据该法令,国家鼓励社会化运作,调动和多元化资源,用于维护、开发和开发净水基础设施资产。但具体实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阮晋勇女士表示,清洁水基础设施资产的移交将由省人民委员会决定。但根据第43号法令第7条第2款,乡人民委员会必须准备一份文件,申请将资产移交给清洁水供应专门机构进行开发利用。为此,必须根据投资决策、投资额度、年度升级改造、折旧价值等,完成剩余资产价值的评估。阮晋勇女士强调:“目前,剩余资产价值的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县政府也希望尽快移交资产,以便继续管理、运营并提升项目的有效性,最终实现安全、可持续的供水模式,满足当地人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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