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委员提名官员财产是否应该公开?

December 18, 2015 15:40

党的十二大人事工作是广大党员和群众特别关心的问题。这是最近召开的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第十三届中央会议发生在河内。

Khai mạc Hội nghị Trung ương lần thứ 13, khóa XI vào ngày 14/12/2015 (Ảnh: Vũ Duy).
2015 年 12 月 14 日,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开幕(摄影:武维)。

可以看出,越共十二大人事工作正在严密、认真、认真地进行。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十一届中央会议上指出:“在人事工作中,是否应特别强调高度的责任感,做到公正客观透明,模范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规章制度,把党和民族的共同事业放在第一位?坚决反对一切个人主义、机会主义、地方主义、宗派主义、‘集团利益’等表现形式。”

十一届中央会议对十二届中央委员的选拔提出了具体的标准,指出:“凡有下列缺点之一者,坚决不准进入中央执行委员会:好权、阿谀奉承、游说、私利、地方主义、宗派主义、集团利益、不敢为正义而战;财产申报不实,有迅速致富的苗头,有多处房产、多处土地、多处其他财产来源不明;本人及配偶、子女生活优渥,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义之财……”。因此,对被介绍、提名进入中央委员会的人员,财产控制和财产申报是极其重要的问题。

通过观察最近召开的各级党代会,前越共中央委员、前国会办公室主任武茂表示,对干部的考核和评价似乎过于光明和“乐观”。

武茅先生表达了他的观点:“或许,我们应该更务实地看待这一评估,评估四中决议的精神是否正确。即将召开的越共全国代表大会也将如此。我认为,我们必须秉持这一精神进行正确评估。同时,我们必须公开透明地审查每位候选人是否存在腐败行为?财产应该如何申报和评估?目前,财产申报仍然非常形式化,因此舆论关注的是这个人或那个人,这个候选人或那个候选人。如果能够澄清这一点,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前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席武国雄先生也表示:“党中央委员以上,或者任何想进入领导班子的人,都必须达到上述标准,现在必须与他们进行比试。在选拔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方面,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央委员本身必须站得住脚。当然,中央委员会还有咨询委员会,例如检查委员会、组织委员会、内务委员会、宣传委员会等,还有党代表团、党执行委员会和党委。因此,全党必须承担责任。”

Ông Vũ Quốc Hùng - Nguyên Phó Chủ nhiệm Ủy ban Kiểm tra Trung ương (Ảnh: Công Hân)
武国雄先生——原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摄影:丛汉)

武国雄表示:“党员要对党负责,发现不合格人员,就必须向党汇报。我希望这次中央委员会能够建立热线电话、信访点等信息渠道,及时收集党员和人民的意见,为中央委员会选拔合格干部做出贡献。但必须强调的是,决策权仍然在中央委员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代表大会。因此,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廉洁、合格、负责,并且素质优良。”

关于财产申报问题,原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建议,干部必须申报财产,并在下方签名,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之后,中央指定的主管部门将选派正直、廉洁、公正的人员,对申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如有可疑之处,必须向组织全面报告。

申报也应该扩大到全民范围。首先要向全机关申报,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申报,甚至公开张贴。长期以来的现实是,申报了财产后,有些人知道了就藏匿,并且互相推诿、避而不谈,这种做法并不好。

第四军区前司令员阮国植中将也持同样的观点。他表示,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他们如何为人民服务,必须受到监督。人民将监督资产清查,以便监测和查明该干部后来的资产是否合法或非法,从而了解他们是否清白。

监督的目的是帮助官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避免违背公仆的本性,防止其权力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不是想方设法“统治”他们。

财产申报的目的完全合法。然而,目前的财产申报工作被认为无效。原因之一是不公开。如果申报后,各部门为了维护自身“名誉”,把申报的内容放在玻璃柜里互相“审查”,那么财产申报就永远没有任何价值。

从来没有哪个组织通过财产申报检查发现其员工和官员违法,然后将其公开。也有一些地方,即使发现了,也只是在组织内部“闭门授课”,不敢公开,因为担心失去“名誉”。但如果不干净,哪有名誉,又何必担心失去?这种“名誉”极其危险,与反腐败斗争相悖。主观上互相监督只能取得很小的成效。既然已经申报了财产,就必须公开。”阮国树中将表示。

Trung tướng Nguyễn Quốc Thước (Ảnh: Kim Anh).
阮国寿中将(照片:Kim Anh)。

前国会民族委员会主席张阿宝也表示,现行的财产申报制度还过于形式化,申报完成后,没有重新审核或核实。如果未来5年,党建工作还像现在这样进行,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党员干部,特别是位高权重的干部及其亲属的财产申报问题,申报后必须进行核查。主管部门必须审查核实他们的申报是否属实?因为有些人申报一套房子,但我们知道他们在河内有五六套房子。难道腐败还不如他们的收入高吗?有些人花钱买下整栋楼,开酒店,他们的钱从哪里来?”——张阿宝先生提出了这个问题。

对比世界各国的做法,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党史研究所原所长阮仲福表示:“许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拥有完善的机制来控制国家主席的收入。因为他们不认为高级领导人的资产信息属于机密或个人私事。这些收入信息必须公开,以便人民、国家机关和执法机构进行监管。”

阮仲福先生表示:“我认为,关于财产公开的观点必须清晰,这样才能迈向财产申报的透明化。有了政府监察院、中央监察委员会、内务委员会、内务部等机构,我们显然有能力、有条件监管当权者的收入。唯一的问题是如何做到。”

据越南之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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