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向企业追讨保险债务的艰辛历程
(Baonghean.vn)- 义安省目前有数千家企业和单位拖欠保险,其中一些拖欠金额已达10多年,高达数十亿越南盾。催收工作面临诸多困难,许多保险检查员在执行催收任务时甚至被赶走。
近十年没有保险
多年来,位于荣市潘周桢街入口处的这栋两层建筑,为省社保局的许多检查员所熟悉。这里是787投资建设咨询股份公司的总部。然而,8年多来,这家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过一分钱的保险。
四月底,我们有机会跟随省社保局督查组前往一家企业催收债务。这家投资咨询公司就是督查组的目标之一。“真幸运!”义安省社保局督查审查处处长陈文方先生看到这家公司董事长阮宝玉先生的身影时,兴奋地叫道。
![]() |
787投资建设咨询股份公司董事阮宝玉先生。图片来源:Tien Hung |
“这是我们的日常工作。但我们并不总是能见到主任。即使我们预约了,他们也经常躲着我们。我们去的一些地方,他们甚至会派人赶我们走。”方先生说。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由Ngoc先生担任董事,初期拥有30多名员工。然而,自2011年以来,该公司一直拒绝为员工缴纳保险。该公司的债务加上利息现已超过11亿越南盾。
“公司最近有点困难,”Ngoc先生告诉检查组。这也是每次检查组来的时候,那些背负保险债务的企业主们都会用到的借口。“我们公司现在只有3名员工,而且很久没接项目了。虽然有些项目已经完成了,但钱还是被拖欠着,”这位主管继续说道。
![]() |
视察组与阮宝玉主任合作。摄影:Tien Hung |
“如果有人欠你钱,你必须要追回,否则就得上法庭。这是员工的保险金,公司迟早要还,不能拖下去。拖得越久,利息越高,罚金也越重……”监察组组长回答道。大约五年前,方先生刚上任部门主管时,也曾到这家公司追债。到现在,债务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数亿。
在审查了一些文件和程序、详细告知了债权人债务并敦促其尽快偿还债务后,代表团决定编制一份行政违规记录,并提出罚款建议。“本案中存在多项加重处罚情节。最高罚款为1.5亿越南盾。加上利息和本金,罚款总额约为13亿越南盾。”陈文芳先生说道。
检查组在工作会议结束时,并没有收到厂长“何时还清债务”的承诺。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公司总部的两层建筑仍将是检查人员熟悉的地点。
![]() |
检查组无法每次都与公司董事见面收取保险费。图片:Tien Hung |
该省有数千家企业。
此前,我们也跟随检查组来到了位于滨水坊阮友路的一家公司。然而,这家公司目前登记的地址只是一块空地。四处打听,却无人知晓。“他们可能早就停业了。”一位检查员说道。在这种情况下,检查员将与该坊合作,确认该公司确实已停止运营,然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以防止该公司的债务进一步增加。
在黎利坊长政街的一家名为“福兴青”的教育设备供应公司,我们花了好一会儿才见到公司负责人。尽管我们预约了,但公司总部却关门了。我们一行人四处打听,然后前往工厂与公司领导见面。
和许多其他拖欠保险的公司董事一样,该公司董事杨氏雪女士表示:“公司最近很困难,很多地方都收到了货,但一直没有付款……”。该公司目前拖欠员工保险20个月,包括利息在内总计超过1.3亿越南盾。该集团还被记录了行政违规行为。
“今天很幸运。之前有很多天我们都过得很艰难。我们总是被人咒骂。很多天我们都找不到那家公司的地址,因为它已经停止营业了。”督察陈氏碧翠(Tran Thi Bich Thuy)说道。
![]() |
今年第一季度,该检查组共对456个债务单位进行检查,其中186个单位已立案调查,追回债务金额达125亿越盾。 |
仅2019年第一季度,该检查组就对456家债务单位进行了检查,其中186家单位已立案,追回债务金额达125亿越南盾以上。义安省社会保险局领导表示,对拖欠债务的用工单位的检查审查工作一直受到该局的重视,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检查结论的落实。
专项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拖欠缴纳社会保险、未按规定人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企业,省社保局还对用人单位立案侦查12起行政违法记录;对6名用人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向基金追缴罚款共计1.8亿余越南盾(已追缴近1900万越南盾);移送卷宗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对4家拖欠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进行处罚;积极配合乂安省公安局经济警察局开展检查,并建议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对用人单位拖欠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尽管付出了诸多努力,但追债工作依然面临诸多困难,尤其是在成千上万的企业和单位仍有未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许多企业甚至故意拖延、逃避债务。
与此同时,2015年《刑法》增设了牟取暴利、逃缴、拖欠社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等罪名。然而,该法生效一年多以来,尚未有案件被起诉。
近年来,违反社会保险、失业保险(UI)和医疗保险(HI)相关法律的行为呈上升趋势。这不仅影响到劳动者的权利,也危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安全。2015年《刑法》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规定了诈骗和逃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金的犯罪行为。然而,迄今为止,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指导文件,将涉嫌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关的犯罪案件移送调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