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力争到 2030 年实现 65% 的农村人口获得清洁水
为了确保2025-2029年阶段农村地区安全供水,2024年6月28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第499号计划,以确保该地区安全供水。
具体而言,在上述规划中,在重新评估该地区集中式生活供水现状的同时,义安乡村,省人民委员会指出,有必要出台2025-2029年乂安省农村安全供水保障计划。该计划的基本内容如下:
+ 总体目标:确保农村地区安全供水,管理风险,克服从水源、水处理设施到用户输配水系统可能发生的事故。确保持续供水、充足流量、维持适当水压和水质,为改善生活质量和保护人类健康做出贡献。

+ 具体目标到2025年,农村人口获得清洁卫生饮用水的覆盖率达到90%,其中55%-56%的农村人口可持续获得达标清洁饮用水,最低使用量达到60升/人·日;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使用清洁饮用水的人口比例达到30%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正常运行率达到100%,其中60%的工程可持续运行。
到2030年,义安省95-97%的农村人口用上清洁卫生的水,其中60-65%的农村人口可持续获得符合80升/人/天标准的清洁水;农村人口使用集中式供水工程清洁水的比例达到50%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100%可持续运行。
全省建立并实施安全供水计划的农村集中式供水率达到10%以上。

+适用范围及主体:用于义安省农村集中供水系统(日夜供水量100立方米)的生产和供应清洁水。申请主体为在义安省农村地区从事供水资产管理、运营、生产、供应和消费清洁水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要求:确保按规定持续稳定地供水,满足水量和水质要求;收集、处理、储存、向客户分配清洁水的项目和工程按照技术流程和标准进行管理、操作和维护;制定计划控制从水源到客户的系统中可能发生的危险、风险和事故,并采取措施在供水中断超过 48 小时时提供备用水;有明确的财务管理机制,有足够的收入来支付成本,并有用于维护、小修和故障排除的积累;确保依法对水资源的开发和使用进行登记和许可。《水资源法》。

+ 内容和实施解决方案:
——按照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指导意见,制定并批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安全供水规划,有效落实农村安全供水任务。
- 按照当地生活用水技术标准,加强对清洁生活水质的检验和监测,改善和控制生活用水质量;安排和调动资源,投资、改造、修复和提高受损和退化的供水工程的供水质量,以充分和持续地供应和保证生活用水的质量,满足人民的需求,特别是在水源困难地区、边远和偏僻地区。

- 依法管理和运营水利资产。重视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公众认识。
——推动农村清洁水生产和供应的科技应用,确保水质。
+实施成本: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对水价计算正确、成本合理的供水单位,其制定和执行供水计划的成本按规定计入水生产成本。对没有价格或价格计算不正确、成本未计入合理范围的供水单位,应按规定制定和编制价格计划,报财政部审核,并报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决定。在整合国家目标计划和其他合法资金来源过程中,参与实施省安全供水计划的国家管理机关,应从该单位年度正常资金来源中拨付资金。

省人民委员会责成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建设厅、卫生厅、计划投资厅、财政厅和县人民委员会、农村供水单位根据本计划实施。每年12月15日前定期报告本计划实施结果。如有问题,通过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

全省现有投资集中式生活供水工程561处,总设计供水能力79985立方米/日夜,供水人口11.8万人。目前,已投入使用的供水能力39972立方米/日夜,可保障约11.2万人及农村公共场所的生活用水,其中自流水工程492处,提水工程69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