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2023/ND-CP号法令:新增积分将提高医疗保险参保人和受益人的福利
(Baonghean.vn)- 2023 年 10 月 19 日,政府颁布了第 75/2023/ND-CP 号议定,对 2018 年 10 月 17 日政府第 146/2018/ND-CP 号议定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详细说明了实施《健康保险法》(第 75 号议定)若干条款的措施并提供了指导。
与第146/2018/ND-CP号令相比,第75号令修改补充了10个内容、3个表格,并废除了4个条款,其中值得注意的新内容如下:
第一个增加2类由国家预算支付并获得医疗保险费支持的主体,其中:安全区公社和革命安全区(ATK)居民为国家预算支付的主体;2021年至2025年期间根据政府总理决定,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山区艰苦特困地区刚刚脱困的公社中的少数民族为国家预算医疗保险费支持主体(自2023年11月1日起,36个月内至少支持70%的保费)。
第75号法令将根据总理决定,在2021年至2025年期间,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山区刚刚脱离艰苦或极艰苦地区的少数民族纳入国家预算支持医疗保险缴费的群体,这对于创造有利条件,使所有人,特别是弱势群体,都有机会参加和受益于医疗保险政策,从而为维护和发展医疗保险覆盖面做出贡献,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规定在脱贫后继续由国家预算支持一段时间,使贫困人口能够积累足够的经济条件参加医疗保险,体现了政府保障社会保障和可持续减贫的政策。

周一、补充和提高健康保险体检及治疗福利水平:
参加抗战保卫祖国人员:医疗保险检查、治疗费用的给付比例由80%提高至100%。
居家服务革命功勋人员:健康保险检查、治疗费用的给付比例由80%提高至95%。
烈士配偶再婚,但根据《革命有功人员优待条例》(代号TG)规定按月领取生活补助的,可享受95%的健康保险检查、治疗费用。
周二五、医疗保险医疗检查及治疗程序规定:允许在就医时出示带照片的居民身份证代替医疗保险卡;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已在VNeID上进行2级电子识别的文件。
复检预约有效期规定:若超过复检预约时间,患者须于复检预约日起10日内,联系医护人员预约合适的时间或亲自前来复检。

周三修改了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医保诊疗费用支付原则。第75号令取消了医保诊疗费用按总支付级差支付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按服务价格支付方式支付。
同时,根据财务规划和结算规定,根据政府总理下达的预算,越南社会保障部将医疗保险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预算分配给国防部社会保险、人民公安社会保险和各省、直辖市社会保险,预算额为全国医疗保险收入的90%。
然后,根据医疗设施、省、直辖市社会保险部门应将医疗保险诊疗费用估算金额告知医疗机构(超过估算金额的,不作为医疗机构医疗保险诊疗费用垫付、支付、结算的依据)。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保险法、医疗卫生法、采购招标法等规定,确保药品、化学品、医疗用品和医疗技术服务优质、高效、节约地供应。
根据新规定,在医疗保险待遇范围内、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参保人员待遇水平范围内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支付机制以患者实际使用的技术服务、药品、医疗用品等费用为依据,并按照现行规定执行价格。这些规定为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保障参保人员权益,以及安全、合规地管理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创造了条件。

周四修改补充健康保险政策实施中有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医保诊疗机构:增加权利:“医保核算信息系统发现医保诊疗费用与同等级、同级别、同专业的诊疗机构平均费用相比有所上涨时,应及时告知,以便及时审核、核实并实施相应的调整方案”。强化诊疗机构遵守采购招标法规的责任,确保药品、化学品、医疗用品和医疗技术服务优质、高效、节约地供应。
法令还规定,医疗检查治疗机构要依据职权范围,及时制定并发布防止医疗保险基金滥用、牟取暴利的规程、业务指导和措施;定期组织检查,根据社会保险机构的建议和警告,核实机构增加的医疗保险检查治疗费用,并进行适当调整。
卫生部:加强卫生部指导医疗诊疗机构遵守医疗保险医疗诊疗法律规定、药品、化学品和医疗用品采购和招标的责任。
同时,该法令还规定卫生部负责定期更新和修订医疗保险基金覆盖的药品、物资、技术服务和货物的目录、条件、范围和支付标准,规范和指导检验结果、功能影像诊断、医学检查和治疗信息等数据的互联互通,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经济有效地使用。
对于越南社会保障:负责完善信息技术系统,满足接收、评估和及时向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回复有关健康保险医疗检查和治疗数据的要求;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保密性和相关方的权利;主动审查、发现并及时向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发出警告信息,告知有关健康保险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高于同级别、同水平、同专业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平均费用的情况。
2023年11月9日,乂安省社会保险局向各区、镇社会保险局、乂安省医疗保险体检治疗机构发出第2498/BHXH-GĐBHYT号批示,指示其落实第75/2023/ND-CP号议定,其中指示落实多项内容,例如:依第75/2023/ND-CP号议定规定办理及更换医疗保险卡;依第75/2023/ND-CP号议定及第131/2021/ND-CP号议定规定,补充新加入医疗保险者医疗保险卡上登记的对象代码及医疗保险待遇等级代码;依第75/2023/ND-CP号议定第1条第6款修正及补充规定执行医疗保险体检治疗程序;过渡期内医疗保险医疗检查、治疗费用的支付,按照第75/2023/ND-CP号法令第4条规定执行……乂安省社会保险还指出,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任何困难或问题,请向乂安省社会保险(通过医疗保险评估部门)反映,以便指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