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免征农业土地占用税期限的决议
国会刚刚颁布了关于延长国会2010年11月24日第55/2010/QH12号决议关于减免农业土地使用税规定中规定的免征农业土地使用税期限的第107/2020/QH14号决议,该决议根据国会2016年11月11日第28/2016/QH14号决议修改和补充了若干条款。
![]() |
义安省农民收获春稻。图片来源:档案馆 |
据此,国会决定将国会2010年11月24日第55/2010/QH12号决议关于减免农业土地使用税的规定(经国会2016年11月11日第28/2016/QH14号决议若干条款修改补充)中规定的农业土地使用税免征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本决议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