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农业土地占用税免征期限的决议
国会刚刚颁布了第107/2020/QH14号决议,延长国会2010年11月24日第55/2010/QH12号决议中关于减免农业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免征农业土地使用税期限,该决议已根据国会2016年11月11日第28/2016/QH14号决议修改和补充了一些条款。
![]() |
义安省农民收获春稻。图片来源:档案馆 |
据此,国会决议将2010年11月24日国会第55/2010/QH12号决议关于减免农业土地使用税的规定(经2016年11月11日国会第28/2016/QH14号决议若干条款修改补充)中规定的农业土地使用税减免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本决议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