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两年房地产不再征收房产税”
税务界代表确认,房产税法因尚处于研究阶段,2018年、2019年无法出台。
在 7 月 15 日举行的房地产论坛:政策影响上,税务总局税收政策司司长 Nguyen Van Phung 先生表示,房地产税法(包括房屋税和土地税)正在研究之中,尚未列入立法计划,因此,今年和明年都不会出台该税法。
冯先生还强调,许多国家都已实施房地产税。但他表示,所有政策都必须以“合适的政策必须学习,不合适的政策必须忽略”的标准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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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一点是,任何税收都必须来自人们承受的现实。“到目前为止,房地产税收仍然处于研究阶段。”他强调说。
此前,4月份,财政部代表表示,正向政府提议,向国会常务委员会和国会提交《财产税法》项目,将其纳入第十四届国会法律法规建设计划。
据此,该单位建议对公寓、住宅用地、公寓建设用地、商业用地……征收0.4%的财产税,税率为每年7亿越南盾(超过7亿越南盾的部分计算)。
据测算,如果税率为0.3%,对价值7亿越南盾及以上的房产征收房产税,预算收入将达到23.3万亿越南盾;如果税率为0.4%,预算收入将达到31万亿越南盾。财政部经考虑后仍选择适用0.4%的税率,以“符合其他国家房产税税率规定,有效利用房产税收入,确保稳定的收入来源,实现调整预算收入结构的目标”。
不过,随后政府领导人也确认,目前没有考虑制定《房地产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