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短信威胁别人,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DNUM_CHZAIZCABH 17:05

针对近日有消息称,侦查机关已立案侦查两起短信威胁杀人案,并逮捕了两人,原因是发短信威胁他人,这算什么罪,到了什么程度才只是行政处理,什么时候才会刑事处理?

Nhắn tin đe dọa người khác, khi nào bị xử lý hình sự?
插图。图片来源:互联网

针对上述问题,河内律师武进荣分析称:当信息内容表明会夺走收件人或其亲属的生命时,该信息即被视为死亡威胁。信息内容可能并未提及如何致人死亡,也可能具体描述为烧毁房屋、引发交通事故、枪击、持刀伤人等,但这些信息会让受威胁者担心这些情况会付诸实施。

根据《刑法》第103条,发送短信威胁杀人,并采取其他行动使受害人意识到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将构成“恐吓杀人”罪。如果存在恐吓杀人的行为,但受威胁者并非真正担心后果,则不构成该罪。

“以杀人相威胁”罪的性质和罪责与“恐怖主义”罪完全不同,就“恐怖主义”罪而言,犯罪分子的目的是为了反对人民政府,因此存在侵犯官员、公务员或公民生命的行为。

“恐怖主义罪”与“恐吓杀人罪”在侵犯客体(主体)方面截然不同。“恐怖主义罪”的客体是人民政府的权力和安全,其目的是通过侵犯官员、公务员和公民的生命,削弱人民政府的权力。“恐怖主义罪”最高刑罚为死刑,而“恐吓杀人罪”最高刑罚为7年有期徒刑。

如果威胁短信的对象是领导人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则根据该罪第103条第2款的规定,属于加重情节,处2年至7年有期徒刑。

如果短信内容并非威胁杀人,而只是普通的威胁,要求接收者满足要求,则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会受到行政处罚。根据第83/2011/ND-CP号法令第40条第1款b点规定,任何人利用电信活动实施以下行为之一:“威胁、骚扰、侮辱、歪曲、诽谤组织声誉、荣誉、尊严、他人名誉”,将被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收到威胁信息后,接收者需携带相关材料向辖区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侦查结果,根据“恐怖主义”信息的严重程度,相关人员将根据《刑法》规定的相应犯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根据越南法律

相关新闻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发短信威胁别人,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