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房东非法向租客“收取”电费。
(Baonghean.vn)- 目前,在荣市,寄宿公寓业主以不同的方式收取电费,其中大多数收取的价格高于规定的价格范围。
当前正值高温季节,用电量巨大,电费问题始终是大家关心的问题。荣市的大多数学生不直接向电力公司缴纳电费,而是使用房东的分表,因此不得不向房东支付高昂的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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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生宿舍的电价大多为每千瓦时3000越南盾,远高于荣市居民的普遍电价。图片来源:广安省 |
根据对荣市雄勇坊和滨水坊10余个学生宿舍的调查,房东收取的电费为统一价格,为2500-3500越南盾/千瓦时。
荣市技术大学的学生黎文清说:“我们租了一间两人的房间,家里只有灯、电饭煲、风扇和电脑,每个月的电费要15万到20万越南盾。以前房东收的电费是2500越南盾/千瓦时,后来听说电费涨了,现在涨到3000越南盾/千瓦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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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房间都配有电表,用于计算每月电费。图片:广安 |
荣市大学学生潘氏贤分享道:“大多数学生不知道国家规定的零售电价,房东说什么就说什么。更何况交电费的时候,没有账单,没有文件,我们大多数人只会‘看电费数字就交’。”
针对这一问题,风亭仓街一位房东表示:我家有10间封闭式房间出租,用电量大,所以要支付最高的电费,所以每间房间收取3000越南盾/千瓦时的电费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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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当前电价表。图片来源:广安省 |
同时,根据荣市现行的零售电价表(根据工贸部2017年11月30日第4495/QD-BCT号决定),家庭用电零售价具体为:第一级0-50千瓦时为1,549越南盾/千瓦时;最高第六级,用电量超过401千瓦时为2,701越南盾/千瓦时(不含增值税)。
据越南电力集团(EVN)称,工人、学生和雇员租房居住的电价政策,已在越南工贸部2014年5月29日颁布的第16/2014/TT-BCT号关于电价执行情况的通知第10条中明确规定。如果房东签署了购售电合同(PPA),则可获得配额或根据三级家庭用电零售价(若无法确定家庭数量)适用01电价。
此外,根据规定,每4人用电算成一个家庭,计算适用家庭电力零售价的标准人数。如无法申报人数,则所有用电均适用3级家庭电力零售价(101-200千瓦时:1858越南盾/千瓦时,不含增值税)。
因此,学生宿舍电价从3000越南盾/千瓦时以上转换而来,与一般规定相比过高,对学生造成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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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是受高电价困扰的群体,他们的用电量很少,而且没有稳定的收入,只能依靠家人。图片来源:广安省 |
出租屋较多的雄勇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福庄先生表示:“电价通常是由房东和房客在入住前商定的,因此在出租屋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很难控制一切。”
目前,荣市的住宿场所,尤其是学生宿舍,仍然普遍存在着房东随意提高电费(与一般规定相比)的问题。此次电费上涨将严重影响学生的生活开支,尤其是在炎热的季节,因为学生大多没有稳定的收入,主要依靠家庭收入。
2013 年 10 月 17 日政府第 134/2013/ND-CP 号法令第 12 条第 6 款规定了对电力、水电站安全、节约和高效使用能源方面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于以零售价格购买家庭用电时向租户收取高于规定价格的电费的房东,处以 7,000,000 越南盾至 1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