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地方在土地拍卖中没有遵守省人民委员会的规定。
(Baonghean.vn)——据省土地基金发展中心称,尽管 2018 年 3 月 2 日第 12/2018/QD-UBND 号决定规定区人民委员会负责编制该地区年度土地使用权拍卖项目清单,但大多数地方尚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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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上午,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与义安省土地基金发展中心举行会议,该中心是该省土地使用权拍卖监督项目的一部分。图片:梅花 |
许多地方在拍卖方面没有遵守规定。
具体而言,2018年仅有少数地方实施,2019年,虽然向自然资源环境部提交名单的截止日期是每年9月30日之前,但截至目前,仅有7个单位提交。
省土地基金发展中心的一位代表在解释地方没有严格遵守这一规定时表示,地方的心态和意识形态是,地方不想建立并主动提出项目清单,为中心建立土地基金,为投资和商业服务组织进行土地拍卖和租赁,因为各区希望将土地基金用于拍卖住宅土地使用权,以增加区和公社级别的预算收入。
根据关于下放收入来源、支出任务和各级预算收入分配比例的第77/2016/QD-UBND号决定,用于实施机关投资项目的土地拍卖资金由中央落实,省预算分配比例为70%,县预算分配比例为20%,乡预算分配比例为10%(具体投资项目尚未确定);用于拍卖住宅用地使用权的资金由地方落实,省预算分配比例为35%,县预算分配比例为25%,乡预算分配比例为40%(部分地方享受特殊机制)。
省土地基金发展中心表示,上述问题导致难以建立土地基金来吸引该地区的投资。除上述问题外,省政府尚未拨付资金在拍卖前进行场地清理和基础设施投资,这也影响了拍卖的进行。
2018年至2019年10月,中心成功拍卖5块土地,总面积15000平方米2,总中标价近350亿越南盾(包括土地划拨、一次性土地租赁费和年度土地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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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土地基金发展中心主任何潘隆先生解释了地方政府为何不愿编制土地使用权拍卖项目清单。图片:梅花 |
设立土地发展基金的建议
会上,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部分委员担心,当5块土地全部拍卖用于实施投资项目时,拍卖价格与起拍价的差价仅为5%。是否存在消极因素和“中间商”参与拍卖土地使用权实施项目的情况?
另一方面,该省每年都有决定开垦稻田和林地以实施相当大的投资项目,而近两年拍卖收取土地使用费的地块数量仅为5个项目拍卖5块地块。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代表向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提出了担忧,即该省决定允许改变土地用途以实施投资项目的许多土地主要有资格获得土地分配而无需拍卖。
关于拍卖价与起拍价之间按照5%的最低价格幅度规定的差额,该中心代表表示,起拍价的确定是经过财政部批准的,而且有些地区的建筑价格也相当高,包括一些高价地区的建筑价格大约相当于同一地区拍卖的住宅用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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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建议该省设立土地基金发展基金,用于场地清理、基础设施投资以及创造土地以吸引投资项目。图片:梅花 |
针对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限制,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要求中央加强协调,督促地方按规定编制土地使用权拍卖项目清单;同时组织拍卖,根据各县提出的清单增加拍卖区域数量;注意监督拍卖组织者,确保透明度和遵守法律规定。
中心还应主动向各级、各部门提出改进投资项目实施单位土地拍卖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的建议。
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还认可了中央提出的一些建议,例如,该省需要平衡土地使用费收入,分配30%至50%的资金用于土地基金发展;该省需要出台有关机制和政策的规定,创建清洁土地基金,通过拍卖吸引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