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女副总编辑、自称讲师贪污数十亿
两名妇女没有工作,但却“吹嘘”自己是报纸副总编辑和大学讲师,以便人们信任她们,并给她们钱来帮助她们找工作或供她们的亲人学习。
1阮氏姮(35岁,家住河内市巴亭郡多井坎坊)是一名自由职业者。离婚后,阮氏姮通过社交网络认识了和平省某县的巡视员武先生(来自和平省)。两人在网上聊天,很快就走到了一起。有一次,武先生向阮氏姮透露,他想去河内读硕士学位,但担心考不上。
得知武先生的梦想后,Hang假扮成首都一所大学的讲师,这样她人脉广泛,就能帮助武先生实现愿望。作为回报,武先生必须支付1亿越南盾。武先生相信Hang说的是真的,于是于2016年2月25日委托亲戚将这笔钱存入Hang的银行账户。在等待首都硕士课程报名通知期间,武先生向Hang透露,他想把工作调到河内。
汉是个爱惹麻烦的人,他答应帮武先生调到河内一家中央机关工作。和上次一样,汉先生提出要支付2万美元。2016年3月3日,武先生再次相信了一位通过社交网络认识的女子,以6.8亿越南盾的价格卖掉了自己的Fortuner汽车。武先生预付了3.2亿越南盾,作为调动工作的费用。
他两次给了Hang钱,但Vu先生等了很久,却始终没见她兑现承诺。于是,当Vu先生要求她付款时,她试图拖延。Vu先生怀疑自己被骗了,多次向Hang要钱,但都无功而返。在Vu先生的追捕下,Hang逃脱了。
武先生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诈骗,便向警方报案。随后,这名大学女讲师的身份被揭穿,她是一名无业人员。逃亡一段时间后,Hang被捕。开庭审理前,Hang将她挪用的钱款归还给了受害者。
庭审中,被告人Hang承认了上述犯罪事实。Hang在解释如何欺骗Vu先生时表示,她最初只是想和这位刚认识的男子开玩笑。但由于Vu先生急于获得硕士学位并换工作,她便利用了他。受害人没有出席此次庭审,并提交了一份诉状,请求法官小组减轻被告的刑罚,因为案件的后果已经得到解决。
合议庭对案情及被告人杭某的犯罪动机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后,依据刑法第139条的规定,以诈骗罪、侵占财产罪判处被告人杭某有期徒刑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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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Hang 和被告人 Huong 在庭审中。 |
2.黄氏香(40岁,家住河内市北慈廉郡古汝一坊)没有稳定的工作。离婚后,香把四个孩子留给丈夫抚养,自己租房与一位老干部同住。在他们相处期间,香的情人承诺创办一份报纸,并担任总编辑。届时,香将升任副总编辑。
香儿以报社领导的身份为幌子,通过各种关系,利用报社副总编辑的身份,诈骗并侵吞了数十人的财物,为有需要的人申请学习和工作。然而,香儿在收到文件和钱财后,却没有兑现承诺,没有将钱还给受害人。
香的受害者之一是黄氏雪女士(居住在河内市东大区)。2011年初,香经熟人介绍,是一家报社的副总编辑,人脉广泛,于是雪女士便来找她,请求她帮忙,让她的儿子考上河内一所名校。香“吹嘘”自己的丈夫是某个国家单位的领导,于是同意帮助雪女士送儿子入学,费用为3亿越南盾。雪女士相信了香,便把全部款项都给了她。
为了逃避法律制裁,Huong从Tuyet女士那里拿到钱时,只开了一张借条。几天后,Huong从Tuyet女士那里拿到3亿越南盾,并要求她再给她5000万越南盾,以便她儿子能够顺利入学。Huong的请求得到了满足。尽管Huong承诺到2011年10月,Tuyet女士的儿子会收到入学通知书,但过了很久,Tuyet女士的儿子仍未收到入学通知书。在Tuyet女士的催促下,Huong断绝了联系。
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黄某共收到31份求职申请和入学申请,金额超过25亿越南盾。其中,被告人黄某利用诈骗手段,从19名受害人手中骗取了17亿越南盾以上。被告人黄某冒充《人民日报》副总编辑,与求职者建立信任,以侵占受害人的财产,情节严重。诈骗行为曝光后,被告人黄某不仅没有挽回损失的意思,反而故意侵占受害人的财产。
综上所述,2017年4月底,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16年,并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赔偿被害人全部被侵占的财物。
案件已经结束,肇事者已受到法律的严惩。但这两起案件也给每个人上了警钟,提醒大家要提高警惕,谨慎对待陌生人的言语和承诺。这样才能避免落入骗子的陷阱,保护好自己的资产。
根据C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