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nh Xu Thanh 先生被拘留。
在宣布郑春青先生“自首”一周后,公安部对该嫌疑人实施了下一步程序性决定。
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已对嫌疑人郑春青(51岁,原越南石油建设股份公司董事长、原后江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发出临时拘留令。一周前,即7月31日,公安部宣布,郑春青先生在逃避国际逮捕令10个月后,“已向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自首”。
谭先生因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侵占财产等罪名被起诉。他被指控对 2007 年至 2013 年期间 PVC 近 3,3000 亿越南盾的损失负有主要责任。
8月3日晚,郑春青先生出现在VTV1电视台,表示“意识到自己做了非常鲁莽的事情,没有经过深思熟虑”,“需要回来面对现实”。
就在郑春青先生接受采访的画面出现之前,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向国内外媒体回应称,“越南对德国外交部指控其‘绑架郑春青先生’的消息深感遗憾”。。
此前一天,多家主要国际通讯社援引德国外交部的话称,“越南机构和大使馆参与了在德国领土上绑架郑春青的行动”,“违反了德国法和国际法”。
郑春青先生自 2016 年 9 月起受到越南公安部的国际通缉。
郑春青案被越南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列为2016-2017年度重大案件之一,涉案人员10人被捕,其中包括4名越南共产党前领导人。
河内律师协会主席阮英战表示,原则上,当犯罪分子向任何警察机关自首时,该机关都会接收犯罪分子,并负责立即通知侦查机关或检察院。 侦查机关接收犯罪分子时,应当作出恢复侦查的决定,并通知原通缉机关作出对被通缉人员暂停执行职务的决定。 郑春青被控犯有非常严重的罪行,拘留期限不得超过四个月。超过四个月,如果需要更多时间进行调查,警察机关必须向检察官提交书面申请,延长拘留期限。 |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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